昨日,記者從自治區物價局獲悉,自治區政府已于近日下發《關於停徵價格調節基金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今年2月1日起在全區範圍內停徵價格調節基金,原先通過價格調節基金來保障的“菜籃子”基地建設等工作所需資金由財政安排。由此,企業的負擔有所減輕,而群眾在平價菜等方面所享受的優惠則不會受到影響。
此次停徵是貫徹2016年1月2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和《財政部關於取消、停徵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項目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促進廣西經濟平穩運作而做出的決定。停徵價格調節基金(該基金停止通過向社會徵收的方式籌集),意味著以後企業不用再繳納價格調節基金。對於銷售收入發生在2016年1月前的應徵價格調節基金,仍按原來的徵收管理辦法進行徵收。
《通知》要求,停徵價格調節基金後,各地各部門應調整原來在價內徵收價格調節基金的政府定價商品,不得變相繼續收取價格調節基金。同時還要繼續做好“菜籃子基地”、平價商店建設,重要商品儲備,農副産品價格指數保險等保供穩價惠民促發展的工作。所需資金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地方同級財政預算統籌安排,保障調控價格,穩定市場工作正常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