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南寧公車改革方案,終於揭開面紗。2月23日,從市車改辦了解到,《南寧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出爐。全市公務交通補貼劃分為4個補貼層級,其中市本級廳級每人每月1950元,處級每人每月1200元,科級每人每月750元,科員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
要點速讀
4檔車補,每人每月的公務交通補貼不得高於以下標準——
市本級具體為:
廳級每人每月1950元
處級每人每月1200元
科級每人每月750元
科員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
縣(區)具體為:
處級每人每月1200元
科級每人每月750元
科員、辦事員每人每月650元
工勤人員每人每月600元
參改範圍:
1.涉及哪些機構?
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下同)全部參加車改。非參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待國家和自治區出臺有關政策後按規定執行。
2.涉及哪些人員?
全市在編在崗廳(局)級及以下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原則上均參加車改。鼓勵市、縣(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參加車改,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務用車的,允許以適當集中的形式提供工作用車,並應嚴格規範管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統一參加車改。
3.涉及哪些車輛?
各級各部門實際使用的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均列入車改範圍。經核定符合條件的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按實有數保留,老幹部管理機構服務用車暫不納入改革範圍,仍按有關規定執行。
焦點解讀
焦點一:按比例保留公務用車
這次車改,在取消各級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的同時,南寧也明確提出“保留必要的應急、機要通信、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按照方案要求,這些車輛將按照比例保留,而且執法執勤用車還將噴塗明顯的統一標識。
方案明確規定:市本級應急、機要通信用車保留總數按以下原則和標準核定:市本級行政和參公單位人員總編制數,每60人保留不超過1輛;按所轄縣(區)數,每縣(區)保留不超過2輛。
縣(區)保留應急、機要通信用車按以下原則和標準核定:各縣(區)(含所轄鄉(鎮))行政和參公單位人員總編制數,每60人保留不超過1輛;按所轄鄉(鎮)數,每鄉(鎮)保留不超過3輛,除此之外,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增加不超過3輛、自治區扶貧開發重點縣增加不超過2輛,不能重復累加。
方案同時規定,執法執勤用車配備嚴格限制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機關內部管理和後勤崗位,以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一律不得配備。執法執勤部門的其他一般公務用車一律納入改革範圍。
全市保留的執法執勤用車比例,以現有編制數測算,按市本級不超過60%,縣(區)、鄉(鎮)不超過70%的標準執行。
除紀檢監察機關、法院、檢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司法、農業(含畜牧水産獸藥)、林業、工商、稅務、食品藥品監督10個執法執勤部門外,有行政執法職能確需配備一線行政執法用車的單位,在從嚴控制總量的前提下,根據原核定的行政執法用車編制數,按市本級不超過50%、縣(區)不超過60%的標準核定行政執法用車,納入執法執勤用車綜合平臺統一保障。
焦點二:公車改革後司勤人員妥善安置
聽説公車改革方案即將出爐,南寧市直單位的司機就開始打聽此次車改的一些細節。“車改一下子取消了那麼多公車,我們這些司機裏肯定有不少人都沒法再給單位開車了,那下一步怎麼辦?能繼續留在單位嗎?”許多司機都擔憂,“不知道未來自己會怎麼樣”。
按照方案,在公車改革後,司勤人員將得到妥善安置。參改單位根據改革後的實際需要,合理設置司勤人員崗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現有在職在編及使用後勤服務人員控制數的司勤人員中,採用競聘上崗等方式綜合擇優確定上崗人員,並與之簽訂聘用合同。對未聘用的在職在編及使用後勤服務人員控制數的司勤人員,原則上以內部消化為主,不得簡單推向社會,通過內部轉崗、提前離崗、開闢新的就業崗位等措施妥善安置。各級機關車輛綜合保障服務平臺所需司勤人員原則上從參改單位司勤人員中擇優選用。依法做好未聘用的其他司勤人員終止、解除聘用關係工作,維護其合法權益,相關必要支出原則上由用人單位按原資金渠道予以保障。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指導參改單位做好司勤人員安置分流工作,確保改革平穩推進。
焦點三:取消車輛要統一處置
司機將得到妥善安置,取消的車輛則將被統一處置。方案提出,對改革後取消的車輛,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由鑒定評估機構對各單位列入取消的車輛進行鑒定評估,根據鑒定評估結果確定公開拍賣或報廢處置。對高污染排放車輛一律予以淘汰,對達到報廢條件的車輛按有關規定處置。
“黃標車”全部作報廢處理,其他取消的車輛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不得針對公務員搞任何特殊照顧,防止甩賣和賤賣,避免國有資産流失。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處置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後全部上繳國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