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與全國20個省(區)直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異地貸款合作備忘錄
區直單位職工可在21個省城貸款買房
12月15日,記者從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區直分中心(以下簡稱“區直中心”)獲悉,日前,區直中心與全國20個省(區)直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異地貸款合作備忘錄》,在簽約的這21個中心任何一家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在這21個省會城市購房時,可相互使用異地公積金貸款。區直中心貸款管理科科長盧釗對這項異地貸款業務進行了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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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個省會城市可以異地貸款
例子:王先生在山西省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繳存公積金,他的孩子大學畢業後,留在南寧市工作。王先生想在南寧購買一套房,希望在退休後能跟孩子生活在同一個城市。他能夠向南寧的區直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嗎?
解讀:區直中心與陜西、河北、湖南、四川等20個省(區)直的公積金管理部門簽訂《備忘錄》,約定進行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的貸前、貸後相互合作,實行繳存證明互認、相互協助貸前調查、協助貸後逾期催收業務合作。因此,只要是簽約省(區)直公積金中心正常繳存的職工,不論戶籍,在這21個省(區)直公積金中心管轄的範圍內購房時,都可以向購房地的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因此,王先生是可以向區直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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