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立法規範海域使用管理,自治區海域使用管理條例明年3月1日起實施
海域使用權公開出讓 企業可直接參與競拍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域使用管理條例》經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16年3月1日起實施,明確經營性用海項目的海域使用權全部實行“招拍挂”管理制度,公開出讓海域使用權。與過去取得海域使用權以審批為主的老模式相比,這意味著,今後有條件的企業都可以參加海域使用權的公開競拍。
發展海洋經濟合理使用海域
發展海洋經濟,離不開對海域的合理使用。廣西大陸海岸線長約1595公里,《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建設規劃》獲得國務院批准實施後,我區沿海各縣(市、區)海洋開發建設速度不斷加快,港口碼頭、濱海旅遊、油氣開採、臨海工業、圍填海造地等建設用海項目紛紛開工,海域使用需求增長迅速。
如何取得海域使用權?《條例》規定“工業、商業、漁業、旅遊、娛樂和其他經營性項目用海或者同一海域有兩個以上相同海域使用方式的意向用海人的,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權”,但傳統趕海區、海洋保護區、有爭議的海域或者涉及公共利益的海域除外。海域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具體辦法由自治區政府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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