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自治區住建廳獲悉,為貫徹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近日出臺的《關於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廣西從10月8日起公積金異地貸款不再受限于北部灣經濟區,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不僅在全區推行,而且可以全國互通。
全面推行異地貸款
早在今年6月,廣西就提出了在北部灣經濟區內實行異地貸款。繳存職工在北部灣經濟區內購房視為同一城市,比照同城政策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貸款原則上由購房地發放,若購房地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過高的,可由繳存地發放。外地就業繳存職工回戶籍所在地購買住房的,可在購房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房繳存職工家庭在工作及戶籍所在地以外的區內其他城市購房,可在繳存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據自治區住建廳公積監管處負責人介紹,全面推行異地貸款後,繳存職工在繳存地以外的地區購房,可按購房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換句話説,今後,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不再局限于北部灣經濟區的“南北欽防”四個市,全區14個市都可以互通,而且,廣西的市民還可以到區外的其他省份城市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例如梧州的市民朋友想要到桂林買房,可按桂林當地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向當地的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即可。若南寧市民想在青島買一套房子,也只需按當地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向青島當地的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即可。因此,異地貸款不僅能給繳存職工帶來更大的實惠,還將進一步促進住房消費,活躍房地産市場。
提高貸款額度 簡化審批要件
除在全面實現異地貸款外,住建部等三部門還提出2015年8月末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要綜合考慮當地房價水準、貸款需求和借款人還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際額度。在保證借款人基本生活費用的前提下,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貸款償還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推行按月劃轉住房公積金衝還貸款本息業務。
那麼廣西是如何響應的呢?據介紹,廣西早在今年6月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援住房消費力度的通知》中,就明確提出各地要根據當地房價水準及時提高貸款最高額度,並取消確定實際貸款發放額的不合理限制,最高貸款額度原則上應不低於建築面積100平方米商品住房總房款的80%,個貸高於85%的城市,可繼續執行當前的最高貸款額度。
針對三部門要求各地簡化業務審批要件,自治區住建廳也明確要求各地要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對現行的審批要件進行清理,儘量簡化,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同意根據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單位出具職工收入證明。繳存職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除身份證明、本人及配偶無房證明外,不需提供其他證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