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南寧市工商局查處120件商標侵權案件
産品賣了六七年不知其商標侵權
8月11日,記者獲悉,今年上半年,南寧市工商局共立案查處120件商標侵權案件,案值達52.77萬元。南寧市工商局工作人員提醒經營者,在生産銷售産品過程中,切莫以身試法。
據了解,在1~6月立案查處的商標侵權案件中,包括潤滑油産品、茅臺酒、知名品牌的服飾、洗浴用品等産品。據南寧市工商局工作人員介紹,在查處的商標侵權案件中,最為常見的是商家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今年年初,南寧市江南區工商局,在富寧農貿市場6家商鋪中,查扣了630條標稱“潔寶”的衛生紙。據店主們稱,他們在該市場內銷售了六七年這些涉嫌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衛生紙,但自己卻毫不知情。
工商工作人員表示,作為商品銷售者,難以掌握每一種商品的商標註冊情況。因此,法律對此進行了特別規定,經營者銷售産品時,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合法來源,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不能證明該商品的合法來源或是出於故意,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工商提醒,經營者在進貨時,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同時,要注意索要進貨的合法憑證。
除了上述情況,在同類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情況也時有出現。據介紹,今年6月,南寧市經檢支隊查處一傍名牌的鋁材産品。該鋁材使用與註冊商標“鳳鋁”相似的商標“鳳侶”。工商工作人員表示,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容易誤導公眾的,構成商標侵權。
還有一些商家,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産品加工過程中,直接將別人的商標使用在自己的産品外包裝上。工商部門提醒,制售假冒商標産品侵權情形嚴重的可入刑,經營者切莫鋌而走險,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