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一手住房貸款申請時間
調整前:購買一手住房的,應在購房合同生效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
調整後:購買一手住房的,應在購房合同生效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未付清房款並經出售方同意的,申請時間可再延長一年。
案例:區直某高校的教授胡老師購置了一套商品房,交了首付並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就被公派出國留學一年,未來得及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也沒有付清剩下的房款。盧釗稱,如果胡教授回國後徵得開發商書面同意,那麼在購房合同生效後兩年內,他還是有資格申請公積金貸款的。
對申請人還款年齡提出具體要求
調整前:借款人最終還款年齡最長可延長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
調整後:同上,但男性不能超過65歲,女性不能超過60歲。貸款抵押房産的已使用年限加上貸款期限應低於30年,已使用年限從該抵押房産建成當年起按年計算。
案例:伍先生今年50歲,在區直某科研單位工作,按照單位的特殊人才政策,他可以延遲退休。因此,他購置一套房産,申請貸款60萬元,還款年限為25年,這種情況能否獲批准呢?盧釗稱,在調整前,由於沒有年齡限制,確實存在這種情況。調整後增加了年齡方面的要求,因此,伍先生最多只能貸款15年。貸款的金額根據個人還款能力而相應調整。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條件增加
區直中心可根據資金存量情況決定是否受理商轉公貸款,區直中心個貸率超過75%時可以暫停受理商轉公貸款。申請商轉公貸款,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商轉公貸款的房産應為南寧市轄區內的房産;(二)商轉公貸款的申請人應當是原商業貸款的借款人或房屋所有權證上登記作為共有人的配偶,並且是在本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三)商轉公貸款的申請人婚姻狀況已發生變化的,應提供房産合法權屬的相關證明。(四)原商業貸款房産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案例一:個體戶鍾先生和弟弟2013年買了一套商品房,當時辦理了商業貸款,該房産的共有人鍾先生的弟弟在區直中心繳存公積金,他是否可以以弟弟的名義申請商轉公呢?盧釗稱,商轉公貸款必須是貸款人或者房屋産權證上登記作為共有人的配偶,才可能申請商轉公,因此鍾先生想以弟弟的名義申請商轉公是不可以的。
案例二:何女士婚前購買了一套商品房,並且已經辦理了商業貸款。婚後,其配偶在區直中心繳存公積金,能否以其配偶的名義申請商轉公呢?盧釗稱,由於該房産並非夫妻共有,何女士的丈夫並非該套房屋的産權人,因此,是不可申請商轉公的。但是如果何女士將她的丈夫增加為這套房産的共有人,是可以具備商轉公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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