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記者從南寧市婦聯獲悉,南寧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印發《2015年南寧市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補助項目實施方案》,擬年內補助該市7.58萬名農業戶籍(指孕産婦或其丈夫)孕産婦,正常分娩補400元/例,危重症搶救補1000元/例。
該方案提出,2015年南寧市孕産婦平均死亡率控制在22/10萬以下,新生兒破傷風發生率為0。為達到這一目標,方案提出全市平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9%以上、農村住院分娩補助率在95%以上的目標。
方案還要求相關部門對項目管理人員進行培訓,使管理人提高項目管理能力;對技術人員培訓,提高市、縣、鄉三級産科業務人員的急救能力和技術水準,規範縣級産科急救中心急診搶救技術服務;提高高危孕婦篩查能力,規範高危孕婦轉診管理。
補助經費發放流程
孕期辦理《補助卡》:孕産婦在孕期持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身份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等),到住院分娩定點機構或轄區項目辦,辦理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補助卡》。
補助經費的領取:(1)在産婦或其丈夫戶籍所在地的縣(區)“降消”項目住院分娩定點機構分娩的産婦,出院時持《補助卡》到醫院的“降消”項目補助窗口領取補助經費,並在“四聯單”上簽名;(2)不在産婦或其丈夫任一方戶籍所在地住院分娩的産婦,持《補助卡》和住院分娩收費原始發票以及出院證明,回其丈夫所在的縣(區)項目辦公室領取補助經費,並在“四聯單”上簽名;(3)屬危急重症搶救的孕産婦補助,需經當地衛生計生局審批同意後方能辦理補助。
辦理補助時限:本縣(區)內住院分娩出院後2個月內領取補助金,本縣(區)以外住院分娩的領取補助資金有效時間由各縣(區)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