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警方在多個小區內查處涉嫌傳銷人員 (南公宣供圖)
涉案的傳銷書籍擺滿了桌面。記者 劉增璇 攝
6月25日,南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會議室桌面上,擺滿了電腦、傳銷賬本、銀行卡等大批涉案物品。據警方介紹,這是歷經近一年時間成功偵破的一起特大傳銷案件,一舉摧毀了一個以外省籍人員為主,涉及全國各地8000余人、涉案金額累計達數億元的特大傳銷組織。目前,涉案人員均已受到相應處理。
抓獲涉嫌傳銷人員458人
2014年下半年,民警在日常打擊傳銷排查工作中,發現以王某某、杜某某等人員為首的一夥外省籍人員,有從事傳銷非法活動特徵。2015年1月13日,經偵支隊根據調查掌握的資訊,決定將該案代號定為“1·13”專案進行立案偵查。
以王某某、杜某某等人員為首的成員,多是以“投資69800元就可以賺到698000元不等”為模式發展下線。經過半年的細緻偵查,王某某、杜某某等人的犯罪事實逐一浮出水面。專案組基本查明該傳銷組織的運作模式、網路構架、人員構成、資金流向,並鎖定了傳銷體系的組織領導人員和骨幹人員。
6月1日清晨6時許,1600多名警務人員兵分多路,在南寧多個小區對該傳銷組織團夥實施抓捕行動。與此同時,涉案資金凍結小組對30多個銀行網點的1000多個涉案賬戶進行查封凍結。
截至發稿日時,專案組共查封凍結涉案賬戶1000多個,依法凍結涉案資金4300余萬元,繳獲轎車、電腦、傳銷賬本、銀行卡等大批涉案物品。此次行動,總共抓獲該案涉嫌傳銷人員458人。其中,230名骨幹以上成員被送刑拘。
封閉管理不與本地人接觸
據涉案人員供述,他們根據傳銷活動遊戲規則,先以自己混得很香做“誘餌”,物色周邊親友和同學中想一夜暴富的人員,然後通過QQ、微信或電話等方式套近關係,“時機成熟後,以包吃住等為由‘邀請’來人進行實地考察”。
辦案民警指著桌面上“産品訂購單”説,表面上看是記錄商品交易資訊。所謂的商品只是虛擬物。通俗來説,只要來人交69800元,即成為傳銷組織的下線。“産品訂購單”是當事人加入傳銷組織的“檔案”,上面記有其身份資訊等。
一旦來人被拉攏加入傳銷組織,《純資本投資行業的學習資料》等書籍,就成了給傳銷人員洗腦的工具,組織者就是用這些書籍來證明他們活動的“合法性”。據辦案民警介紹,這些書籍存在斷章取義等言論,甚至鼓吹傳銷是“合法”的“國家項目”等,曾有書籍作者因此被判刑入獄。
本地人,不會被傳銷組織者發展為下線;組織者對自己發展的下線執行封閉式管理,不讓他們跟本地人接觸交往。一旦有生人詢問,他們都是統一口徑説來“旅遊”“考察”或是“做生意”。
南寧警方搗毀窩點2914個
“69800元是傳統的傳銷入股費,這是拿後來人的錢給前面人瓜分。”辦案民警説,被騙加入傳銷組織後,只能去發展下線才能拿回自己的錢,受害者的身份由此發生改變,“一旦拿不回自己的錢,或者發展不了下線,就會引發矛盾”。
從2014年至今,南寧警方總共開展打擊傳銷清查整治行動466次,清查出租屋1萬多間,搗毀窩點2914個,打掉傳銷團夥265個,偵破傳銷案件548起。
“屋主提供場地,從而給打擊傳銷行動帶來影響”。辦案民警説,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屋主應該不定時檢查,及時掌握了解租戶動向,“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等,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2009年7月,賓陽縣兩屋主因違反《禁止傳銷條例》規定,將房子出租給傳銷人員使用,各被執法部門處罰5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南寧市已將“組織參與傳銷活動或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的行為,納入《南寧市城市治理重點領域個人失信行為嚴重失信行為》系統,“廣大屋主如把關不嚴,將會受到相關處罰或失信懲戒,那樣會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