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國土局獲悉,《2015年南寧市“穩增長”用地保障工作方案》日前印發實施,提出了13條工作要求及措施,多渠道多方式積極爭取今年全市落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達1900公頃以上,千方百計助推我市國土事業穩增長。
五大因素分解下達土地利用計劃指標
根據《方案》,將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照集中統籌、分級保障原則,與社會固定資産投資規模、近五年供地率等情況相適宜的原則,獎勵激勵原則等,對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縣(區)、開發區,除預留已具備用地報批條件的市縣立項自治區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和民生保障項目外,暫停安排其他項目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直至供地率達到60%以上。
在制定年度用地保障方案和用地指標分解方案方面,在充分考慮我市各縣(區)、開發區的社會固定資産投資目標任務、近五年供地率以及上一年度農用地轉用、存量用地規模、每人平均城鎮工礦建設用地等5個因素的前提下,科學分解自治區下達我市的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並加強對用地指標使用情況的監管。
此外,還將進一步完善土地利用計劃指標臺賬管理制度;建立用地保障共同責任機制;鼓勵挖掘存量,優化用地佈局,提高城鎮存量土地利用效率;改革徵地工作方式,提高已批土地的徵地率、20%的指標用於現代産業項目和重點項目如何進一步助推我市用地保障穩增長。《方案》提出了13條穩增長用地保障工作措施。
在及時科學分解並使用好自治區下達我市的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方面,優先保障已具備用地報批條件的未納入自治區保障範圍的自治區統籌推進重大項目以及重點産業和重大民生等項目,重點保障標準廠房項目、工業項目及其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對於我市選址位於中心城的急需用地的重點項目,在2015年我市中心城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獲批後,將預留20%的指標給市委、市政府統籌調劑安排,用於現代産業項目和重點項目。
同時,大力爭取落實更多的建設用地指標,積極申請自治區的小微企業創業基地標準廠房建設用地、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試點項目、返鄉農民工創業園等土地管理改革創新專項試點指標等;建立計劃指標執行動態管理機制,建立時間表,確保全市9月30日前完成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的使用和用地報批工作。
三類項目可申請自治區專項指標
《方案》提出,主動服務並督促重點項目業主完善用地前期手續,積極爭取落實更多的自治區專項指標。根據相關規定,一是自治區審批(核準、備案)的自治區統籌推進重大項目,二是總投資額在5億元人民幣以上且投資強度達到150萬元/畝以上的市、縣審批(核準、備案)的自治區統籌推進重大項目,三是搬遷規模在3000人以上的扶貧生態移民示範工程項目等三類項目在具備用地報批條件後可申請自治區專項指標予以保障。
《方案》要求,積極做好工業項目及工業園區配套基礎設施用地保障工作,繼續優先重點保障工業項目及工業園區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在扣除保障性住房項目、重大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項目和交通基礎設施項目、水利基礎設施項目、特殊用地等的用地指標後,剩餘用地指標量的40%用於優先保障節約集約用地的工業項目及工業園區配套基礎設施項目。
此外,還將積極做好標準廠房用地保障工作;切實做好指標的後續使用和監管;強化前期介入,引導建設項目統籌規劃、科學選址、節約用地;進一步規範急需用地指標項目申請和儲備;積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強化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提升土地融資儲備能力;規範設施用地管理;加大耕地提質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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