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獲悉,自治區人民政府近日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桂政發〔2015〕29),就做好我區就業創業工作提出八條政策,在扶持企業發展、推動眾創空間、高校畢業生就業和提高就業見習補貼標準等四大方面有突破和創新。
為鼓勵企業發展新崗位,擴大就業容量,《通知》提出各設區市可根據實際對經認定符合主導産業發展且開發出新就業崗位,並與新增就業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企業,按其為新增就業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通知》還要求各級政府大力扶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要發展和建設一批眾創空間,對經認定為創業孵化基地的眾創空間,給予2年的房租、寬頻接入費補助;對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企業,對其新增崗位吸納就業人員,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吸納就業人員屬於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每新增1人按10萬元的銀行貸款額度以及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給予1年的財政貼息,財政貼息的貸款額度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援每個設區市創建自治區示範性農民工創業園,經驗收合格的,給予每個農民工創業園補助500萬元。
在鼓勵高校畢業生赴基層就業方面,將學費代償政策覆蓋範圍由現行的29個國定貧困縣以下地區擴展到全區所有縣以下地區。《通知》規定,高校畢業生在全區縣級以下(不含縣級和縣人民政府駐地)機關、事業單位、國有或國有控股中小企業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給予最高限額8000元/學年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持有相關從業資格證書,志願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高校畢業生,免於筆試,直接進入面試。鄉鎮機關職位主要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考。
《通知》還將就業見習補貼標準由現行的750元/人·月提高至900元/人·月,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的,補貼標準提高至1200元/人·月。另外,農民工考取職業技能證書的途徑進一步拓寬。今年起,每年組織開展的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競賽活動,通過現場比賽、現場評比、現場鑒定、現場頒證的方式,選拔10000名初級工、2000名中級工、300名高級工。
《通知》規定的八條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執行期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記者了解到,自治區人社廳正在擬定關於促進就業創業八條意見的操作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