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賣房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出差補助是否要繳稅?……儘管稅收和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但很多人對自己每年繳稅的基本情況和相關的稅收知識並不了解。4月是全國稅法宣傳月,昨天,南寧市地稅局舉辦的“您身邊的稅法”稅收專題課在南寧開課,地稅專家就市民關心的稅收問題進行了答疑解惑。
疑問
買房賣房可享哪些稅收優惠?
解惑:從2010年10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
另外,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房屋拆遷重新購置住房減徵契稅,即對購房成交價格中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徵收契稅,契稅=(成交價格-拆遷補償款)×3%。
疑問
出差獲得的補助是否要繳稅?
解惑: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出差人員,按規定取得的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等有關出差補助費用,免征個人所得稅。
此外,對於除上述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的出差人員,廣西一般採取兩種辦法,一種是差旅費實報實銷,另一種是實行差旅費包乾使用。
目前,對於差旅費實行實報實銷的,區內出差的個人所得稅免稅限額由原來每人每天限額60元調整為100元;區外出差的由原來每人每天100元調整為120元。超出限額的部分,併入當月發放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
差旅費實行包乾使用的,出差人員在憑合法票據扣除實際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和市內交通費後,取得的出差補助在以下限額內免征個人所得稅:區內出差的每人每天430元、區外出差的每人每天470元。超出限額的部分,併入當月發放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
疑問
怎樣減少商家偷逃稅行為?
解惑:在現實生活中,除非要報銷,很少有人會主動向商家索要發票,而國家稅收正是通過人們忽略掉的一張張不起眼的發票大量流失的。
稅務專家表示,良好的納稅環境需要商家和消費者的互相督促和營造。提醒消費者在消費後一定要記得索要發票,確保自己已負擔的稅款納入稅務機關的管理,不給商家偷逃稅創造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