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動車上牌照“新政”的實施,廣西首府南寧市近期審議通過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下一步將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准後將實施。新條例將對電動車的管理進一步規範化,其中駕車時接聽電話或將被處罰50元。
新條例明確,電動自行車在轉彎時,應當開啟轉向燈,沒有轉向燈的,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霾、雨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使時,應當開啟前照燈。
一些電動車駕駛者常見的“陋習”或將面臨著處罰。根據《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有下列行為:撥打、接聽、觀看手持行動電話,以及吸煙、飲食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向道路上拋撒物品;手離車把、手中持物或者在車把上懸挂物品。違反以上規定的責令改正或處50元罰款。
近年來,南寧市電動車數量不斷增多,由此導致的駕駛安全事故數量也節節攀升。有關人士認為,將電動車管理納入法治軌道,是減少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