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南寧市工商局召開了主題為“攜手共治暢享網購消費”電子商務行業座談會。會上通報了電子商務類典型案例,突出反映了本地電子商務行業存在四大問題。
案例一
使用“最權威”、“最專業”等絕對化用語
2014年5月27日,南寧市工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南寧XX醫院網站開展網上巡查,發現其標示內容含有“南寧XX醫院,最新國際標準療法,治療肝病最權威”等廣告資訊。依據《廣告法》第三十九條“發佈廣告違反本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停止發佈、公開更正,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上述廣告,並處以罰款人民幣2000元,上繳國庫。
而2015年1月19日,南寧市工商局又接到群眾舉報,依法對南寧XX醫院網站檢查發現:該網站內“特色技術”頁面標有“在南寧XX醫院增高中心,獲得的是目前最專業的快速、安全、綠色、科學、有效的長高”等含有絕對化用語的廣告內容。執法人員根據該線索,于2015年1月22日立案調查,同樣對當事人做出了行政處罰。
案例二
明明是食品竟説有“治療作用”
2014年11月29日,南寧市XX貿易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網站開設的網店內銷售火麻茶的頁面標有“火麻茶,對老人高血壓和高膽固醇等疾病有特殊的療效,具有降血壓/降血脂等功效……”等廣告資訊,在食品廣告中宣稱治療作用。
經查,當事人從2014年10月開始在網店發佈以下宣傳治療作用的食品廣告:“火麻茶,對老人高血壓和高膽固醇等疾病有特殊的療效,具有降血壓/降血脂等功效”、“巴馬黑米産品功效:開胃益中、健脾暖肝、明目活血、骨澀補精之功,對少白髮、婦女産後虛弱、病後體虛以及貧血、腎虛等有很好的補養作用”、“幹筍含有多種維生素和纖維素,具有防癌、抗癌作用。養生學家認為,竹林叢生之地的人們多長壽,且極少患高血壓,這與經常吃筍有一定關係”。
其違反了《食品廣告發佈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利用網際網路發佈宣傳治療作用的食品廣告。南寧工商部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上述廣告,並處以罰款人民幣1000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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