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工商局公佈2014年十大典型合同違法案例
揪出霸王條款,讓合同不能“任性”
核心提示
2014年,廣西工商部門發現一系列涉及民生熱點的“霸王條款”,查處了一批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合同違法案件,並評選出了2014年度“全區工商系統十大典型合同違法案例”。這些合同違法案件涉及供水、物流快遞、汽車銷售、銀行業、電信業、房地産、物業管理、廣電網路等行業,有一定的警示意義。記者歸納整理了這10大案件,市民消費時應當心這些案件中涉及的霸王條款。
關於停機
貓膩:不得退訂
河池市工商局接到消費者莫某投訴稱,其到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丹分公司辦理停機銷號業務時,被電信公司強制轉辦成移機業務。
調查發現,電信公司在其《業務服務協議》中,利用格式條款規定不得退訂、變更套餐或停拆機等。該條款排除了消費者依法解除合同的權利,違反了《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河池市工商局依法糾正對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丹分公司的違法行為並處以罰款。
關於“不可抗力”
貓膩:可作任意解釋
百色市工商局在合同違法行為專項檢查中發現,廣西廣播電視資訊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淩雲分公司在與消費者簽訂的《服務協議》、《合約計劃受理單》等合同中,利用格式條款對不可抗力作任意擴大解釋、隨意界定或擴大免責範圍,同時剝奪了消費者請求維修賠償、依法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權利,免除經營者應當承擔的責任,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經營者的行為違反了《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百色市工商局依法對廣西廣播電視資訊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淩雲分公司予以警告,並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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