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記者從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了解到,按照工作計劃,今年南寧市住房局將牽頭制定《南寧市居住區管理規約》(以下簡稱《規約》),該《規約》將是南寧首次通過規約方式對業主、業委會等加以管束,違反規約的業主將上信用“黑名單”。
《規約》全城覆蓋
南寧市住房局物業科相關負責人稱,從國家層面到地方法規,沒有一條是針對業主、業委會的監督來設定的,但隨著社會的發展,不斷有各種問題冒出來。為促進小區管理進一步實現有效自治,因此,南寧市在2015年的工作計劃中,決定由市住房局牽頭來制訂《規約》。
南寧市居住區目前有些是有物業管理的小區,有些是未實施物業管理的小區,但無論是哪種情況,都涵蓋在《規約》之內。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有些老舊小區沒有物業,由社區居委會代管。這類小區的人員多為下崗人員,很多人還不能接受物業費,因此,社區對他們的管理主要集中在保潔、保安方面,綠化、設施等一些要求都不嚴格。另外一類是單位自管的小區,在管理方面由單位負責牽頭統一管理。這兩種模式的小區居民,也須接受《規約》管束。小區確定管理主體後,由管理主體來監督《規約》的落實。
針對業委會的信用考察,初定由街道辦事處、城區住建部門來收集,並公告其所在建築區劃。但對於業主的徵集情況由誰負責收集尚不明確,由於《規約》初稿仍在修訂中,具體細節本報將會進一步關注。
欠交物業費將納入個人徵信
“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佔用或損壞通道、屋面、平臺、道路、綠地等公用部位”、“對房屋內外進行拆、搭、改擴建”……這些問題曾經是鄰里之間矛盾的根源,本《規約》將業主在使用房屋時,容易做出的危及房屋安全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列了出來。
有些小區業主把陽臺圍起來養雞,糞臭味擾鄰,別人卻拿他沒辦法;有些業主在小區裏遛狗,狗屎狗尿隨地拉;半夜鳴喇叭、私拉電線充電等行為,屢遭居民投訴……對於一些業主不愛護公共環境、影響公共秩序的行為,以後將由《規約》來管。
“我對你服務不滿意,不交物業費”,這種情況在南寧很多小區都出現過。一些業主以不交物業費、水電費、垃圾處理費等來對抗物業,甚至引起業主相互效倣,導致物業費收費率越來越低,服務越來越差。這種惡性迴圈給正常交費的業主帶來很大困惑,付費後,他本應該享受的服務品質打折了,而不交費的業主一樣可以享受同等服務。《規約》擬規定,對不交費的業主,由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或者居民自管小組監督,並公佈名單,如果仍不交納,除了訴訟追討,還要將業主欠費情況納入南寧市個人信用資訊系統。
業委會成員將被監督
2014年,南寧市青秀區某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要求更換新的物業,監管部門到場督導工作。但在監管部門離開的20分鐘內,兩名業主在業委會成員的帶領下來現場協助工作。據青秀區房管部門相關負責人稱,在當時的投票結果出來後,某物業公司以超過50%的得票率勝出,但他們接到舉報,並通過現場監控發現,上述兩名業主多次重復投票。因此,青秀區房管部門做出了不予備案的決定。對此,小區有些業主有些遺憾,認為本來是一次維權的行動,現在卻因為這個瑕疵而落人話柄。
今後,業委會成員在選舉中徇私舞弊,採取非正常手段和方法(拉橫幅、上街堵路、遊行示威,圍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等)進行維權,利用工作之便索要物業使用及維護費用、減免優惠等,都可能讓他們的信用記錄“抹黑”。
一名業內人士認為,用《規約》的形式來約束業主是一個進步,但一些條款還需要完善。比如業主不交物業費的情況,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是誰的責任,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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