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騎車一邊打電話存安全隱患(資料圖)記者 段柳健 攝
遇到行人過馬路,機動車沒有減速,而是硬從人群中穿過。 記者 段柳健 攝
今日,備受市民關注的《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在南寧人大網上公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和建議。記者了解到,《徵求意見稿》對沿街小區設置機動車道閘與人行道的距離、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等不減速行駛、電動車駕駛員不當行為等現象,都新增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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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徵求《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徵求意見稿)》修改意見和建議的公告的連結地址:
http://58.59.136.81:8000/n725531/n10632917/index.html
關注一
小區機動車匝道
要與人行道相距10米
現象:車子開到小區門口,欄杆一升一降,車子就能順利進出小區。可是很少有車主或物業會在意欄杆和人行道間的距離是多少?是否安全?對此,《徵求意見稿》中做了明確的規定。
條例解讀:《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城市道路沿街單位或者住宅小區的出入口設置機動車道閘的,欄杆正面距離人行道路沿石不得少於10米。對於不符合規定且對道路通行造成較大影響的,擬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整改意見,單位或者住宅小區應當採取措施進行整改。
關注二
行經人行道等
車速降至30公里/小時
現象:大家都知道,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這種機動車禮讓行人的現象並不常見,特別是在一些住宅小區內的道路,無論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都發生過駕駛員看到沒有行人通過時就“一腳油門”絕塵而去,險些釀成事故的情況。
條例解讀:《徵求意見稿》擬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學校、醫院等依法應當減速行駛的路段時,行駛速度應當控制在每小時30公里以下。而對於單位管轄範圍和住宅小區內的道路,以及允許機動車通行的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機動車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非機動車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
此外,對在限制通行的區域內,運輸渣土、砂石等建築材料或者建築垃圾的機動車,《徵求意見稿》也明確提出應當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通行和停放,通行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
《徵求意見稿》同時還擬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利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進行測速的,應當在距離測速地點來車方向設置明顯警示標誌,警示點與測速點之間的距離不得少於200米。
關注三
進入左轉彎區
要等直行信號變為綠燈
現象:設置左轉彎待轉區最大的好處是增加路口左轉彎車道的蓄車量,減少駕駛員通過路口的等待時間,提高路口通行能力。有10年駕齡的市民黃先生説,不少新手司機在左轉彎時常犯錯誤,“比如,在直行綠燈亮時,仍像往常一樣在停止線處等候,不進入左轉等候區等待放行。另外還愛搶行,在直行信號為紅燈時便進入待轉區,這樣就影響了其他方向車輛的正常通行。”
條例解讀:《徵求意見稿》擬規定,在設置有機動車直行或者左轉彎等候區的路口等候放行信號時,機動車應當分別按下列規定進入等候區:一是同方向直行信號為停止信號,左轉彎信號為放行信號的,直行的機動車依次進入直行等候區等候;二是同方向直行信號為放行信號,左轉彎信號為停止信號的,左轉彎的機動車依次進入左轉彎等候區等候。
另外,非機動車進入設置有非機動車等候區的路口等候放行信號的,應當避讓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並根據信號燈指示行駛。
關注四
騎電動車打電話
小細節不注意或違法
現象:目前,南寧市電動車已經達到120萬輛以上,這一龐大的電動車隊的違法違規行為已成為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難題。
條例解讀:《徵求意見稿》擬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撥打、接聽、觀看手持行動電話,以及吸煙、飲食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手離車把、手中持物或者在車把上懸挂物品。
關注五
一年內6次違法
電動車主也要“上課”
現象:電動車亂象已經成為老百姓所詬病的一大現象,有效地整治電動車違法違規行為勢在必行。
條例解讀:《徵求意見稿》中明確,非機動車駕駛人在日曆年度內有六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記錄的,應當接受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此外,持證機動車駕駛人在日曆年度內有五次以上非記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記錄;機動車駕駛證本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九分以上不滿十二分的。”有以上情況之一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人在接受交通違法處理時,也應當接受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而對於自願協助交警維護交通秩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的,開展相關協助工作的時間按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兩倍時間折抵。
關注六
機動車違法
交警部門要及時提醒
現象:在去年召開的該條例專家論證會上,曾就交警部門能否將機動車違法行為確保提醒到位的問題展開過討論。
據媒體報道,全國首家車輛號牌域名查詢系統“車知道”已在2015年1月1日亮相南寧,車主通過輸入自己的車牌號域名(桂A×××××.CN)即可直接訪問自己車輛專屬資訊頁面,隨時查詢車輛違法、年審等相關資訊。這一資訊平臺的建立,對南寧地區車主來説,無疑是一份“資訊化大禮”。
條例解讀:《徵求意見稿》擬規定,當事人在申辦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時,應當提供住所地址(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致的,提供經常居住地地址)、行動電話、電子郵件等聯繫方式,並確定其中一種為接收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資訊通知的方式。如果機動車駕駛人、所有人的姓名(單位名稱)、住址、聯繫方式等資訊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者備案。
《徵求意見稿》還明確規定了一些便民措施,如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達9分及以上的;逾期未辦理機動車駕駛證審驗、換發手續的;逾期未辦理車輛安全技術檢驗手續的;機動車臨近報廢期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需要提醒的事項。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當事人指定的通知方式以及公共資訊平臺、微信等公眾服務方式,對本市註冊登記的機動車駕駛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進行提醒。並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應當將通信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聯繫方式向社會公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