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偷排污廢
廣西10家企業被通報
分別涉及造紙、酒精、冶煉、採礦等多個行業
昨日,廣西環保廳針對2014年10起重點環境違法違規案件情況進行通報。這10起案件分別涉及造紙、酒精、冶煉、採礦等多個行業,違法行為包括偷排廢水、污泥,非法轉移、處置或傾倒危險廢物,非法生産、未批先建、線上監控設備弄虛作假等。
廣西通報10起環境違法案件
據介紹,今年以來,廣西進一步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保持環境監管的高壓態勢,相比往年,事件數量、級別均有顯著下降。今年廣西未發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8起(其中因違法排污引發的僅3起),突發環境事件總數比去年下降47%。
然而,即便在這樣的環境監管高壓態勢下,部分地區的環境違法違規案件仍時有發生,有的情節還十分惡劣。
通報的10起環境違法案件,分別是扶綏縣灃樺酒業有限公司環境違法行為、灌陽縣金鑫有色金屬選礦廠非法建設煉銦生産線導致灌江污染事件、北流市清灣鎮新發建築材料廠非法轉移化工廢液環境違法案件、崇左市新和酒業有限公司私設暗管偷排酒精廢液案件、岑溪恒信鈦白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案件、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拉麼鋅礦環境違法案件、梧州粵海環保發展有限公司長期偷排污泥環境案件、廣西網聯電線電纜有限公司涉嫌環境犯罪案件、南寧振寧工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蒲廟造紙廠)環境違法案件和貴港市原紅磚廠內非法煉鉛點違法案件。
10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據介紹,上述10起案件分別涉及造紙、酒精、冶煉、採礦、建築材料、鈦白粉、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等多個行業。違法行為包括偷排廢水、污泥,非法轉移、處置或傾倒危險廢物,非法生産、未批先建、線上監控設備弄虛作假等。這些案件,企業違法主觀意圖明顯,手法隱蔽,有的違法行為時間較長,充分暴露了一些行業企業為了追求經濟利益,環境守法意識淡薄,無視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社會責任缺失,環境管理和環境污染防治水準低,鋌而走險,頂風作案等特點。
如南寧振寧工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蒲廟造紙廠)偷排廢水案,企業擅自將廢水線上監控設施的水質採樣探頭移入清水桶,並調整超聲波流量計探頭高度造假,掩蓋真實排污狀況,規避監管;廣西扶綏縣灃樺酒業有限公司也在廢水線上監控設施上搞小動作,擅自調整COD檢測量程,不按規範配製檢測藥劑;廣西崇左市新和酒業有限公司則在蒸餾車間與酒精廢液收集池管路的中間,私設暗管,並經暗管直接向地下溶洞排放酒精廢液等。
目前,這10起環境違法案件的責任主體,均已受到責令停産整治、拆除非法生産設施、罰款等相應處罰,罰款額將超過600萬元,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涉嫌違法人員10多名,其中8人因污染環境罪已被法院判處拘役或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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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環保法“利劍”
斬向環境違法行為
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訊(記者
龍博)昨日,自治區環保廳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新《環境保護法》的意義和亮點,以及公佈廣西貫徹落實新《環境保護法》的情況。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將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號稱“史上最嚴”的新《環境保護法》。
據了解,修訂後的新《環境保護法》共七章七十條,比舊法增加了二十三條,增強了法律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
與現行《環境保護法》相比,新《環境保護法》突出了生態保護的重要作用。新法規定,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這從制度上有力地貫徹了國家的生態文明建設系列要求,同時也確保了生態保護紅線的落實,為各地建立生態保護紅線提供了保障。
據了解,自新《環保保護法》實施以來,廣西積極開展新法的學習培訓宣傳工作,提高對新法的認識和運用能力。值得一提的是,廣西大力開展“未批先建”和“久試不驗”項目排查和處理工作,對未批先建行為予以嚴格規定,使企業“先上車後補票”的行為將成為歷史。此外,廣西積極開展環保能力建設,共籌措環保基層能力建設資金1.81億元,全區環保能力建設取得積極成效。
2015年,廣西將以“環境監管執法年”為工作主題,深入開展污染減排、環保執法、基層建設“五個專項”等活動。
10起環境違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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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綏縣灃樺酒業有限公司環境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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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陽縣金鑫有色金屬選礦廠非法建設煉銦生産線導致灌江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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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清灣鎮新發建築材料廠非法轉移化工廢液環境違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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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新和酒業有限公司私設暗管偷排酒精廢液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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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恒信鈦白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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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拉麼鋅礦環境違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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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粵海環保發展有限公司長期偷排污泥環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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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網聯電線電纜有限公司涉嫌環境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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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振寧工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蒲廟造紙廠)環境違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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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港市原紅磚廠內非法煉鉛點違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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