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員用咪表對停放的車輛進行管理 記者 段柳健 攝
南寧市新的停車收費標准將于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標準對路內泊位收費大幅調高,對小區停車收費標準進行完善,並將非機動車停放收費標準調整為與目前實際收費相一致,為何要這樣調整?現行的標準存在哪些問題?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現行標準與實際有很多不符的地方,問題重重。
1 3.3萬個路內泊位
無法滿足全市80萬輛車停放
據統計,截至今年6月,全市小汽車保有量達69萬輛,加上長期在南寧市行駛的外地車輛,全市汽車數量達80萬輛以上。而來自科研部門的數據顯示,市區停車位的總數僅41萬個左右,其中道路停車泊位僅有3.3萬個。而且,因為中心城區因原先設計停車場的缺乏,停車更難。
因整體停車位缺口較大,這3.3萬個路內泊位也基本都處於滿負荷狀態。交警支隊林偉權表示,全市泊位缺口較大,路內泊位只能解決很少的一部分,沒辦法解決機動車長期停放。“按照現行收費標準,1小時為6元,2小時為12元,這個價格與一些商業停車場收費價格相差不大,很多人為圖方便就停在路邊”。
路內泊位只能提供短時停放的同時,也造成了很多設置路內泊位的路段長期佔用非機動車道,使得非機動車不得不擠上人行道或混騎至機動車道上。市民古賢春每天騎電動車上下班,每到上下班高峰,機動車泊位佔用非機動車道,造成電動車與小汽車剮蹭,引起爭吵,甚至打架,而且電動車騎至機動車流中也很危險。
同時,現行標準的收費時間也造成了一些野馬收費的存在。負責路內泊位管理的南寧路橋公司相關負責人李玲表示,現行的收費標準為7時30分至22時,但是中心城區很多大型商場的下班時間為22時30分,這就造成了很多收費員是收不到22時之後還停放在泊位的車費,還出現一些不法分子冒充收費員收費現象。
2 車位只賣不租
小區內亂停車現象普遍
要問市民小區停車難不難?很多市民都有一肚子苦水。作為私家車長時間停放的場所,小區內停車場、停車位的收費是否規範備受關注。很多小區目前也存在亂收費現象。
近日,南寧市物價局就接到了市民的投訴,榮和·山水綠城小區交房3年,停車費來回變動,先是1小時內免費,白天5元,過夜6元。後來變成1小時內免費,白天4.5元,過夜9元。再後來就成了2小時免費,2小時後每小時遞增5元,20元封頂,而且地上停車位少、地下停車位又不提供月票,這樣的收費標準引起業主集體抗議。
此外,一些小區還存在只賣不租現象。萊茵湖畔小區內,業主自己住的組團內車位只賣不租,車主只能將車停到其他組團去;在鳳凰城小區,地下車位只賣不租,要開進地下室過夜停放每次需8元,一個月下來就要240元,這比地上停車位包月的100元標準要高出140元,導致業主天天搶車位。
在陽光100上東國際小區,本來有3層停車位,但是物業將一層架空停車場改成了商鋪、洗車場和餐館,現有的停車位,遠遠不能滿足需求。另外,業主辦了月票卻沒有固定車位,亂停車現象很普遍。
相對於這種物業收費的小區,那些只能租私人車位的業主更是“有苦説不出”。南湖國際小區內,在入住初期,車位就被幾個人全部買斷,導致後來買車的業主想要停車只能向私人租車位,租賃費用在500元左右/月,比物價局規定的350元/月上限高出許多。
在現行標準中並未明確對架空層車位按哪個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對於只賣不租的現象,市物價局及市住房局都表示,産權為開發商所有的車位可以選擇是否對外出租。
3 非機動車收費混亂
停放標準長期被架空
在全市各個非機動車保管點,現在已經很難見到每次收0.5元停車費的了。電動車停放基本上都是收1元/次·輛,晚上甚至收到2元/次·輛,與白天收費0.5元/次·輛,晚上收取1元/次·輛現行標準嚴重不符。
物價局也收到很多相關投訴,也進行了相關的查處,但是現行標準仍然被長期架空。而且很多電動車車主對白天1元、晚上2元的收費標準疑義並不大,“現在1塊錢能幹什麼,找個5毛錢都難”。
對於實際操作中收費標準被架空,保管員也有話説。保管員周紹會説,這幾年物價漲得厲害,收費標準並沒有漲,保管員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電動車車型變大了,挪車很費力氣,而且現在停車保管的風險增大了,車丟、電瓶被盜都需要賠償。
小區內的非機動車收費也比較混亂,現行標準中並未規定保管義務,但是很多小區都設置了電動車集中保管點,這方面的收費標準卻空缺。秀山花園小區集中保管點提供充電服務,每月收取50元費用,這一收費標準就引起業主不滿,多次投訴。
在萊茵湖畔小區,電動車進門就要收取1元錢,但是按照現行標準,電動車白天臨時停放只能收取每次0.3元。而且更為不可思議的是,今年物業7月份發通知,要求電動車放在自己家的也要收每月5元的所謂電梯維護費,而實際上物業費裏面已經包含了電梯維護費。業主質疑聲音非常強烈,投訴至物價部門。後來這項收費就被取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