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記者從南寧市質監局獲悉,該局實行審批制度改革,將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制證、發證全部前移到行政審批辦公室,完全實行“審管分離”機制,提升審批效率。
據悉,實行“審管分離”後,原來承擔行政審批職能的業務科不再保留行政審批職能,工作重心轉向日常業務指導、後續管理和監督檢查。派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對該局所有行政審批事項行使受理決定權、審批權、組織協調權、制證權、送達權、應訴代理權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