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日從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獲悉,南寧市對區域內由企業投資建設的房地産開發項目,包括商品房、經適房、限價房等房地産開發項目(《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限制類中的房地産項目除外),由核準制調整為備案制。
各縣區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和各開發區管委會為開發項目備案的實施主體,按項目屬地劃分備案許可權;跨城區或年綜合能耗量達3000噸標煤(含)以上的房地産開發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備案;五象新區管委會(具有市級同等備案許可權)負責五象新區規劃範圍內的房地産開發項目備案。
要求實行備案制的房地産開發項目,需按照《南寧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暫行辦法》《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扶持鼓勵類商貿服務産業項目用地出讓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對應報項目備案機關備案而未申報的項目,或雖然申報而未給予備案的項目,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市規劃、建設、市政管理、安全生産監督、品質技術監督、消防、地震、住房等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按照相關要求,在項目備案後2個工作日內將備案資訊錄入南寧市投資項目資訊庫,並於當月的前4個工作日將上月備案情況匯總報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項目備案機關要加強對項目備案情況的動態監測,分析備案項目總規模和産業佈局等變化趨勢,為政府宏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並在國家保密規定允許範圍內向社會發佈項目備案資訊,引導社會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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