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者被列入“黑名單” 將被曬全名。廣西地稅出臺重大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根據新出臺的措施,今後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等違法案件資訊, 將在每季度終了後的30日內向社會公佈。新措施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今年,國家稅務總局對外發佈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資訊公佈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這是我國首次建立對外公佈重大稅收違法企業資訊制度。根據《辦法》,廣西地稅出臺相關規定,俗稱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地稅將向社會公佈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資訊,內容包括違法當事人的名稱(姓名)、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號碼)、主要違法事實、相關法律依據、行政處理及處罰情況、實施檢查單位等。
自治區地稅有關負責人説,現在一些稅收違法者總是心存僥倖,認為別人不知道,或者覺得自己的違法稅收行為即便被查出來、被罰,業務上的合作夥伴也未必知道。而新出臺重大稅收違法建立“黑名單”制度後,當事人的全名會被公佈出來,這就讓違法失德失信負責人寸步難行,也能讓那些心存僥倖者引以為戒。
今後,對於被列入“黑名單”的涉案當事人,其納稅信用級別將直接被稅務機關判為D級,列為重點監控對象,在發票管理、出口退稅審核、納稅評估、涉稅處罰適用標準等方面採取更加嚴格的管理措施。此外,稅務機關還將把違法當事人有關資訊向銀行、工商、法院等部門通報,在出入境、從業任職資格、行政審批、獲得榮譽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止。
對於違法案件資訊,根據規定,地稅部門將定期每季度終了後30日內,在官網定期公佈,並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地稅機關公告欄、報紙、廣播、電視、網路媒體等途徑,以及新聞發佈會等形式,向社會公佈。新措施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那麼,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包括哪些呢?
(一)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地稅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查補稅款金額在200萬元以上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二)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産的手段,妨礙地稅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查補稅款金額在200萬元以上的;
(三)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
(四)虛開普通發票,票面金額累計2000萬元以上的。
另外,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違法情節嚴重、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其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也將被列入“黑名單”範圍。
負責稅稽查工作的相關工作人員説,目前,廣西各地市“偷、逃、騙、抗、虛開”等稅收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稅收秩序和市場秩序。通過向全社會公佈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資訊,並制定有相關的一系列相應懲戒失信措施,將有助於懲戒嚴重涉稅違法行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更好地發揮稅務稽查的警示和震懾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