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各城區下大力氣對違法建設進行集中整治,取得階段性成果。圖為西鄉塘區對樂洲村違法建築進行拆除(資料圖片)。 記者週旋 攝
近年來,隨著南寧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鄉建設步伐加快。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少部分城鄉居民為了謀取非法利益,大量違法建設,並呈現出氾濫之勢,嚴重制約了城市建設管理和經濟發展。我市對違法建設實行集中整治,查處違法建設工作雖然取得階段性的成果,但是仍沒有從根本上遏制違法建設現象的發生。在此背景下,《南寧市違法建設查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應運而生,並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本報今日開設《聚焦<南寧市違法建設查處條例>》欄目,為讀者解讀本條例出臺的目的意義、背景過程、內容亮點等,敬請關注。
“5月13日,興寧區出動由國土、消防、城管、公安等460多人組成的聯合執法隊,對位於邕武路9公里處違法佔地違法建設的冷藏庫進行依法拆除。”“6月,經開區組織城管、綜治、金凱街道辦等相關部門近百人,依法對南國花園商城部分房屋建築天面違法搭建進行大力整治,共拆除違法建築面積285平方米。”……諸如此類的報道屢見報端,説明違法建設查處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和焦點話題。
隨著南寧市城市化建設的推進和大項目的相繼落戶,在經濟利益驅動下,違法建設矛盾日漸凸顯。違法建設就像是寄生於城市的一個毒瘤,嚴重制約城市建設管理和經濟發展。應運而生的《條例》明確了各部門職責,對拆除違法建設各項法律流程進行了具體化,這將有效地遏制我市違法建設的勢頭。
原因:違法建設呈氾濫之勢
違法建設為何會屢禁不止?市人大城建環保委相關負責人解釋説,在實際查處當中,存在不少的困難和問題:一是法定程式要求嚴與工作效率要求高矛盾突出。《行政強制法》實施後對查處和拆除違法建設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執法程式週期長與違法建設搶建速度快以及當前我市整治要求高矛盾突出,特別是整治“兩違”專項行動,時間緊、任務重,在有限的時間內很難走完法定程式。建築天面違法搭蓋物多,清理拆除難度大也是一大困難。該負責人告訴記者,由於建築天面搭蓋物具有防漏水和曬衣物等實用功能,加上查控“兩違”力度加大,違法建設難以建成,因此,近年來我市簡易的建築天面違法搭蓋物逐步産生,而且數量日趨龐大。建築天面違法搭蓋物清理拆除大部分需要通過進入房屋才能進行,因此在執法中,住戶、業主對抗性較強,阻力較大。
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我市存量違法建設成因複雜、類型眾多,按照《南寧市存量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分類處置實施辦法》,要準確甄別所有存量違法建設的性質類別,並進行合理、規範的區分處置,工作量大、政策性強、專業難度高。違法建設的制止與查處納入綜合執法後,各城區、開發區對執法隊伍的建設有了明顯加強,制止與查處違法建設的效果有明顯提高,但是由於查處違法建設執法具有較強的專業性,目前,部分執法人員未能及時熟悉業務,綜合執法“一兵多用”的優勢未能得到充分發揮。同時,在違法建設查處工作中,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機制不夠健全,單靠查處機關的力量無法達到最佳的查處效果。
過程:當年立項、當年通過、當年獲批
違法建設的查處是一項複雜、艱巨、長期的工作,需要比較系統的法律法規作為支撐,目前,針對違法建設的查處,國家、自治區都沒有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可依據的法律法規規定比較零散,可操作性不夠強。為此,市人大常委會根據南寧市的實際情況,制定了這一部實體上、程式上都具有較強針對性的地方性法規。
根據市委部署和要求,市人大常委會、市人民政府以非常規的方式抓好《條例》的制定工作。市人大常委會及時把《南寧市違法建設查處條例》制定工作納入2013年立法計劃。市人大常委會、市人民政府有關領導牽頭,統籌協調市城管局、規劃局、國土局、法制辦、整治“兩違”辦、城管支隊,組成起草小組,通過對我市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情況及存在問題進行分析研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同時學習借鑒廣州、武漢等城市違法建設查處工作先進經驗,抓緊完成《條例》的起草工作,並在反覆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將《條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説,市人大常委會對《條例(草案)》採取了區別於其他法規的審議方式,將《條例(草案)》向社會公佈,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並在此基礎上于2013年5月、7月、9月的常委會會議上安排了三連審,實現了當年立項、當年通過、當年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准。
《條例》的制定得到了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的高度關注和大力支援。在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閉幕會上,自治區黨委書記、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彭清華指出,近年來,南寧違法佔地、違法建設謀取非法利益現象比較突出,查處難度越來越大、查處成本越來越高,嚴重阻礙了南寧市城市建設管理的正常秩序,亟須地方性法規進行規範。針對這種情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及時加強與南寧市人大常委會的溝通,在法規提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之前就主動參與支援,組織力量共同研究,這是地方立法的一種創新。《條例》首次提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後即批准實施,充分體現了立法的時效性,為南寧市依法開展違法建設的查處工作,有效遏制違法建設,解決查處違法建設效率低下、執法措施不得力等問題提供了及時而重要的法規保障。
《條例》將於9月1日起施行,明確了各部門職責,對拆除違法建設各項法律流程進行了具體化,解決了南寧市在違法建設查處上無專門法規可依的燃眉之急,為我市整治違法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制保障,必將對規範我市工程建設活動、預防和制止違法建設行為、促進城市健康發展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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