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出新規控煙,明確12類公共場所禁止吸煙,並規定環環相扣的控煙責任
違規吸煙者最重罰200元,控煙不力的場所經營管理者最高罰5000元
罰要罰到煙民心跳領導心痛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記者 郭燕群李儉芹
5月31日是世界衛生組織發起的第27個世界無煙日。南寧作為宜居城市,在控煙方面又邁出了一步——重新修訂後的《南寧市控制吸煙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目前已審議通過,待簽發後將正式實施。與20年前第一部控煙法規相比,《規定》對控煙範圍、處罰力度更嚴格,被業界稱為南寧“史上最嚴”禁煙令
管理
八部門都有處罰權
新規把南寧的控煙工作交由8個行政部門負責,並授予它們行政處罰權,可以對違規的吸煙人發出直接定額罰款通知書。八部門各自的控煙管轄範圍如下:
教育、人社部門——教育機構、培訓機構;
公安機關——網吧、賓館、酒店;
民政部門——社會福利機構;
交通運輸部門——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相關公共場所;
工商部門——商場、超市;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餐飲服務經營場所;
文化、科技、體育行政管理部門——文化、藝術、娛樂場所,科技場館、體育場館;
衛生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工作場所和其他公共場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