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學前教育管理,規範辦園行為,引導托幼機構健康有序發展,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廣覆蓋、保基本、有品質的學前教育需求,日前我區正式發佈《幼兒看護點分類管理辦法(試行)》(下簡稱《辦法》),對暫未達到規範辦園標準的幼兒看護點實行分類認定與年檢制度,其中認定為C類的看護點將被取締。
幼兒看護點分3類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發佈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幼兒看護點基本條件》規定,幼兒看護點分為A、B、C三類。
其中,A類為幼兒看護點中條件較好、有可能經過2-3年的努力達到規範辦園標準的;B類為幼兒看護點中條件一般、有可能通過1-2年的努力達到A類幼兒看護點標準的;C類為存在幼兒安全與健康隱患、短期內無力進行整改的。
除了必備的房舍和保教設施、師資力量及衛生安全保健制度外,是否有符合條件的室內外活動器材和教玩具(含自製)以及“去小學化”的教學內容等,也成為區分A、B類看護點的重要因素。
看護點每年須進行1次年檢
具體的分類標準落實了,那認定程式該怎麼走?
《辦法》介紹,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看護點舉辦者須于每年3月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教育行政部門收到申請後,將組織專家評估組進行審核,對達到A類、B類幼兒看護點條件的,按類頒發幼兒看護點許可證;對C類幼兒看護點予以取締。
闖過“分類”關後,接下來要面對的則是“年檢”關。根據《辦法》要求,各地每年都要對幼兒看護點進行一次年檢,實行動態管理,當年8月底完成看護點的分類認定工作。
作為看護點和幼兒園準入的必要條件,“安全第一”可不是一句空頭口號。在年檢中,一旦發現存在幼兒安全隱患的要及時整改,對於不能確保在安全、消防、衛生、食品監督等方面達到國家相關規定的C類看護點,在安排好幼兒分流後予以取締。
看護點也是解決幼兒入學的一個途徑,和幼兒園一樣,它們也會享受到相關的補助和獎勵政策。《辦法》要求,各地要積極探索研究對看護點的補助措施,對看護品質較高的看護點,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如添置設施設備和教玩具等;對基本符合幼兒園設立條件的看護點,要創設條件,幫助其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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