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盤點廣西10年交通變化
10年間,全區機動車保有量從440萬餘輛增長至1029萬餘輛;醉駕入刑後,全區共辦理醉駕入刑案1793起
私家車從稀缺品走向尋常百姓家,電動車取代摩托車遍佈南寧街頭,機動車保有量從2004年的440余萬輛增長至如今1029余萬輛……今年5月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交安法》)頒布實施的第十年,自治區交警總隊盤點了這10年廣西交通環境的種種變化
事故指數
去年實現重大交通事故零發生
自治區交警總隊一位負責人稱,《交安法》2004年5月1日實施,結束了我國道路交通管理長期缺乏基本法律的歷史,為正確處理道路交通活動中的各種社會關係、嚴格規範執法提供了法律依據。2010年1月1日,結合廣西實際制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在廣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制建設的歷程中有里程碑意義。
《交安法》頒布十年來,事故數量和死亡人數均下降。2013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零起,實現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零發生的工作目標。
醉駕入刑
3年共辦理相關案件1793起
2011年5月1日,醉酒駕車被定為“危險駕駛罪”進入《刑法》的第一天,在柳州市工作的河南籍司機陳某,因醉酒駕車被柳州交警查獲,後被依法刑事拘留。當年5月10日,法院一審判處陳某拘役2個月,罰金2000元。陳某沒有上訴。這是廣西首例“醉駕入刑”案。
按照法律規定,陳某在被判處拘役的同時,已經被交警部門吊銷駕照,並在5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據自治區交警總隊統計,從實施醉駕入刑以來,截至今年3月31日,全區共辦理醉駕入刑案179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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