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至5月9日,南寧市對在用客運車輛集中環保檢驗
客運車輛過了“環保關”才能上路
4月21日,記者從南寧市環境保護局了解到,根據《2014年南寧市“兩會一節”、世界體操錦標賽環境品質保障方案》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對在用高污染、高排放機動車輛的排氣污染防治,杜絕尾氣超標尤其是“冒黑煙”客運車輛上路行駛,南寧市定於2014年4月21日至5月9日對在用客運車輛集中進行環保檢驗,並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誌。
據介紹,4月21日至5月9日期間(不含雙休日),南寧市全市未取得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誌或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誌已過期的在用客運車輛(營運客車、公交車、計程車),可到獲得自治區環保廳委託的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進行環保檢驗,免於收取環保檢驗相關費用。
檢驗不合格的車輛需到具有一類或二類維修資質的汽車維修企業進行維修治理。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完成維修的機動車,車主可憑維修發票到同一個環保檢驗站申請復檢,經復檢合格後核發相應的環保檢驗合格標誌。而檢驗不合格的車輛在上述規定期限內不得跨站檢驗。檢測合格的車輛,環保檢驗合格標誌原件車主隨車攜帶,粘貼于汽車前擋風玻璃的右上側,路上備查。
另外,上述規定期限內未能進行環保檢驗的在用客運車輛,也可在南寧市在用汽車定期環保檢驗工作開展後進行檢驗。不過,屆時將根據有關規定收取環保檢驗費用。在2014年南寧市“兩會一節”、世界體操錦標賽舉辦期間,相關部門將重點對未取得環保檢驗合格標誌違法上路的客運車輛進行處罰。
市民在辦理汽車環保檢驗時,遇到相關問題,可撥打南寧市環境保護局在用汽車環保檢驗諮詢及投訴電話:0771-2620595、2623351。
溫馨提示
客車環保檢驗需提供的材料
1.行駛證正副本原件及複印件(原件供查驗);
2.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原件供查驗);
3.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原件供查驗);
4.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複印件一份;
5.單位車輛需提供所屬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公章)和單位代辦人身份證及複印件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