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南寧市法規條例修改草案昨審議,其中養犬管理條例擬規定,違法養犬被處罰的,要上“信用黑名單”
養狗不文明今後買房可能受影響
3月17日,南寧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在南寧舉行,會議聽取了《南寧市房地産開發項目配套設施建設管理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南寧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草案)》、《南寧市消防條例(草案)》、《南寧市養犬管理條例(修改草案)》等審議意見的報告。其中,《南寧市養犬管理條例(修改草案)》針對市民養犬管理提出明確規定,不依法文明養犬而被依法處理的,擬納入不良信用記錄。
據介紹,目前南寧市養犬的人群主要集中在小區,可誰家養了狗,養了多少只狗,由於養犬人不及時告知小區,或是不知道該報給誰登記,導致小區對所養的犬只數量、是否登記、免疫等實際情況很難摸清。
在《南寧市養犬管理條例(修改草案)》中,強化了小區養犬的管理規定,擬修改為重點管理區內的單位、個人養犬的,應當在養犬之日起2日內告知所在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告知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未實施物業管理的,應告知住所地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並與上述單位簽訂養犬義務保證書。
對此,南寧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認為,關於養犬人告知時間限制問題,“二日”的規定太短,建議延長告知時間。內司委還建議將重點管理區內個人申請養犬登記的管理機關具體化,如六城區由市公安局養犬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六縣由各縣公安局養犬管理機構具體負責。
城市養狗要注意什麼?《南寧市養犬管理條例(修改草案)》也有詳細的規定,除了規定個人飼養的犬只應圈養或栓養;飼養犬不得影響他人工作和休息;不得遺棄飼養犬只等相關行為,還增加了養犬人設置警示標誌的義務,個人飼養犬只在住所門口外等顯著位置要懸挂養犬警示標誌。
帶寵物狗外出散步,一些狗狗總喜歡隨地大小便。對此,該條例草案中規定,個人攜犬出戶未當場清除重點管理區內市政道路、城市廣場等公共場所的犬只排泄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其當場清除,並處以相應地罰款。草案還在《條例》中增加“因違法養犬而被依法處理的,作為不良信用記錄,納入社會誠信機制管理”的規定。記者了解到,個人的不良信用記錄,會影響貸款買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