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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臨近,這段時間又成為不少南寧新人結婚擺酒的黃金時段。結婚本是一件喜慶的事情,但是市民黎女士卻在婚宴前遇到無奈的事情。2013年11月,黎女士在衡陽路一家酒店舉行婚禮,她想讓朋友的婚慶公司進場佈置卻被酒店告知,如果不是選用和酒店合作的婚慶公司,要另交800多元的“入場費”。“酒店這樣做,屬於壟斷或是霸王條款嗎?”黎女士向記者提出了她的疑問。對此,記者近日進行了一番調查採訪。
調查
6成酒店要另收“入場費”
日前,記者對南寧市紅林大酒店、沃頓國際大酒店、南寧飯店、明園飯店、邕江飯店、好友緣國宴酒店、錦華大酒店、榮榮大酒店、天妃酒店共9家酒店進行了調查,發現根據酒店檔次和規模不同,過半酒店要對非合作婚慶公司進場佈置婚宴收取“入場費”,費用從800元/場到8000元/場不等。
“在我們酒店舉辦婚宴,要使用我們指定的婚慶公司,你們想自己找婚慶公司也可以,但是要交2000元的入場費。”在位於竹溪立交橋附近的一家高檔酒店的工作人員如此説道。隨後,記者走訪了另外8家酒店,其中,3家中高檔以上的酒店都明確表示,要使用酒店指定的婚慶公司,如果使用非指定的婚慶公司,要支付800元/場到2000元/場不等的“入場費”。而位於南湖橋附近的一家高檔酒店收取的入場費甚至高達8000元/場。
“我們有專屬的婚慶公司,酒店是一條龍服務,不允許使用其他婚慶公司。”位於會展中心附近的一家高檔酒店的工作人員表示,由於酒店和指定婚慶公司簽了協議,婚宴婚慶服務捆綁在一起,而且會展中心附近位置有其特殊性,其他婚慶公司是不能進入該酒店的。
在調查中,只有3家中低檔次的酒店沒有指定合作的婚慶公司,且對婚慶公司進場佈置不另收“入場費”。
探因
捆綁婚宴婚慶服務求生存
為什麼酒店要和婚慶公司“綁定”呢?隨後,記者走訪了南寧市多家婚慶公司,並從業內人士了解到,這兩年開始收取的“入場費”,似乎成為婚慶行業的潛規則。
“現在大部分酒店都收取入場費。”東葛路上一家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婚慶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這兩年出現酒店和婚慶公司“綁定”的情況,從最初的200元/場-500元/場慢慢上漲到現在800元/場-8000元/場。“酒店和婚慶公司綁定,不管服務好不好,顧客都要接受。現在一場婚宴,普遍花費在1萬元左右,有些酒店的入場費已收到8000元/場,‘入場費’快直逼一場婚宴的費用了。這樣的現象,顧客因‘入場費’失去了選擇權,也不利於婚慶行業的發展”。
該負責人説,該公司以前也和酒店“綁定”過,但利潤一算下來,他們很快就放棄了這個方式,選擇走定制婚慶路線。“要不是有前幾年的積累,面對綁定,我們也很難生存下來。”他説,競爭越來越激烈,婚慶公司若想生存下去,只有兩個選擇,一是跟酒店“綁定”,二是搞特色經營。
“拿回扣、與酒店簽約,快要變成婚慶公司的經營主流了。”另一家婚慶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沒有綁定酒店,每年至少有10對新人因“入場費”放棄他們,“現在出現‘壟斷’情況,小一點的公司很難生存。去年已有十幾家婚慶公司倒閉。去年上半年,一家婚慶公司提出要打破‘綁定’,沒多久就被酒店‘封殺’了。”這位負責人還説,有的客戶就算交了酒店“入場費”,但還是出現問題,“有一次,在我們客戶的婚宴上,某酒店將椅套收了起來,不是他們指定的婚慶公司,連這個都不提供了”。
説法
收取“入場費” 侵犯消費者權益
那麼,酒店收取“進場費”是否侵犯了消費者權益呢?廣西勝開律師事務所律師馮經偉認為,此舉不僅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價格核定標準,是不合理的。酒店以消費者未選擇指定的婚慶公司而收取“進場費”的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有關消費者擁有自主選擇權的規定。若消費者遇到此類情況,一旦與酒店簽訂協議,則表示消費者認可協議中有關加收“進場費”的條款;若消費者能在簽訂協議之前提出異議,並保存婚宴合同、錄音、錄影等不允許消費者選擇其他婚慶公司的證據後,可通過撥打12315投訴熱線,或到工商部門進行投訴,維護自己的權益。
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負責人葉桂明表示,這樣的情況成為事實,屬於侵犯了消費者公共消費選擇權,也擾亂了公共消費秩序,“消費者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由執法部門進行查處和整改”。
但是,記者在撥打了自治區消費者協會的投訴電話12315時,接線工作人員卻表示,針對酒店收取“入場費”的行為,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全國僅有去年年底,烏魯木齊市工商局已經開展了“酒店以消費者未選擇其指定婚慶公司而收取消費者‘進場費’行為”的專項整治。
“酒店要收‘入場費’,最終還是落在消費者身上。”市民安女士也遭遇了這樣的情況,她覺得消費者是最無奈的,她呼籲,廣西相關部門應儘快填補這方面的管理空白,讓消費者明白、合理地進行婚慶消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