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重大行政決策從作出、執行到監督將有一系列“規矩”。近日,重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經自治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我區的重大行政決策出臺,必須經過決策調研、諮詢論證、公眾參與、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公佈結果等7個程式。
電價、水價、計程車價格、燃氣價格等這類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和資源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均在重大行政決策之列。此次修訂,其中一點就是明確突出重大決策中的“公眾參與”,完善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程式。
由於目前聽證制度和法規尚不夠完善,聽證會容易流於形式,有的聽證會甚至成了某些利益群體的“走秀場”。為增強決策聽證的操作性,《規定》要求:明確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公眾對決策方案有重大分歧等情形的,必須要舉行決策聽證會;聽證會前,提前10天發佈聽證公告,讓相關市民有時間報名參與聽證;聽證會應當公開舉行,允許旁聽和新聞媒體採訪報道,使聽證真正成為聽取民意的渠道。
聽證會請誰來聽?為解決聽證參加人的産生不受公眾監督、産生機制不透明等情況,《規定》規範聽證參加人要這樣産生:決策事項承辦單位應根據聽證公告確定的文件、受理申請的先後順序和持不同意見人員比例的情況,合理確定聽證參加人;申請參加聽證會人數較多的,隨機選擇參加人,聽證參加人的基本情況應向社會公佈。
另外,為避免出現“聽而不取”、聽證結果可有可無的現象,今後聽證會要製作筆錄,並交聽證參加人簽字。聽證筆錄將做成聽證報告,作為政府決策的重要參考。此外,凡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都要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一名參加過聽證會的市民代表認為,聽證代表産生的程式如採取“自願報名、隨機選取”的方式,意味著確定“誰”來聽存在“想推薦誰就推薦誰”的主觀空間。因此隨機選取聽證人的過程應該公開,比如在程式和方式上,可以採取公開隨機搖號確定聽證代表等形式,以此接受社會監督,防止利益集團暗箱操作。
“最主要的是把聽證會‘當回事’,讓聽證代表認為聽了沒有白聽。”一名法律界的自治區政協委員認為,對聽證會中公眾反映強烈且具有廣泛民意基礎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如果沒有採納的,還應作出必要的説明,向社會公佈接受監督。
(記者郭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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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決定屬於重大行政決策?
1.提出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政府規章和重要的規範性文件;
2.制定宏觀調控和改革開放的重大政策措施;
3.制定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生態建設、防災減災、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計劃生育、安全生産、食品安全、教育衛生、住房建設、交通管理、國有企業改制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
4.制定或者調整各類總體規劃、重要的區域規劃和專項規劃;
5.編制財政預決算草案、大額資金使用安排;
6.研究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國有資産處置方面的重大事項;
7.制定或者調整重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政府定價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
8.制定或者調整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9.行政區劃變更方案;
10.為民辦實事的重大事項;
11.其他需由政府決策的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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