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我區有關部門相繼出臺政策,取消、降低、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全力優化發展環境,切實規範權力運作。
據了解,我區取消衛生監督管理費、代購器具管理費、水質分析收費等33項省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降低了涉及14個部門的20項收費,其中包括受理商標註冊費、部分公證收費、國內植物檢疫費等;免征企業註冊登記費、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等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在全區範圍內免收符合政策規定小型微型企業的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上述免征範圍包括工商、稅務、海關、質監、農機等13個部門。從2012年8月1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止,暫停對進出口危險品、有毒有害貨物加倍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繼續減免部分出口農産品出入境檢驗檢疫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