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西南寧出臺《南寧市新生兒聽力篩查補助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父母一方或雙方為農村戶籍的住院分娩新生兒實行補助,在聽力障礙的初篩階段,個人僅需支付10元錢。
據了解,《方案》規定的篩查對象為住院分娩出院前的新生兒,復篩對象為初次篩查未通過的或者有新生兒高危因素應復篩的對象。其中,有聽力障礙家族史、在新生兒重症監護室監護時間超過24小時、出生體重低於1500克等10種情形,均被列入新生兒高危因素。對復篩未通過者,還將進行診斷。
對於補助內容及標準,《方案》規定,初篩及採用篩查型耳聲發射檢查進行復篩的費用為60元/人,其中自治區財政補助50元,個人僅需自付10元。採用篩查型耳聲發射檢查不通過,或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兒,增加自動聽性腦幹反應檢查,費用為120元/人,其中自治區財政補助100元,個人自付20元。聽力診斷費250元/人,自治區財政補助200元,個人自付50元。
此外,《方案》還提出建立南寧市新生兒聽力篩查管理中心和縣級聽力篩查管理機構。人口數達到80萬人以上的人口大縣原則上可以設2個縣級聽力篩查管理機構,負責協助衛生行政部門開展聽力篩查項目管理,以及聽力初篩未通過新生兒的召回復篩工作。
按照預期目標,該項目實施後,以縣(區)為單位的新生兒聽力初篩率應不低於70%,聽力初篩未通過者42天內的復篩率及復篩未通過者3個月齡內的轉診診斷率應不低於80%。而對於確診為聽力損傷的兒童,6個月齡內的干預率應不低於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