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本報和南寧現代信用網公佈了2013年以來桂A機動車在廣西境內未處理的電警記錄、機動車在人行道違法停車被處罰資訊等失信行為記錄。萬一自己不小心失信上了“黑名單”,不良信用記錄是否將影響一生?這個問題引發不少市民熱議。據悉,目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有效期為5年。為此,專家提醒,應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愛護自己的信用。
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只保存5年
因為沒錢、出差,或者乾脆就是“馬大哈”,很多人都有過逾期還款的經歷,在信用記錄中形成了“信用污點”。有了“污點”,什麼時候才能“變白”?
據悉,個人徵信系統客觀、如實記錄個人信用活動,是真實反映個人信用狀況的歷史數據,無論是報送數據的有關商業銀行,還是負責管理和收集的徵信中心,都無權更改或刪除。
目前個人不良信用保存期限為5年,關於企業的失信資訊,不同行業之間的記錄有效期會有不同,具體要看行業自己來定,如果行業沒有具體要求,那麼就按大體規定,一般是3—5年。過了有效期之後,誠信記錄就不能作為懲戒或者是評判誠信問題的依據了,在資訊記錄系統上也不會有記錄。
“如果保留期太短,不足以對失信行為起到較好的警示作用,但期限過長對於那些並非主觀意願導致的失信行為又顯得過於嚴厲。”南寧信用辦相關負責人表示。
那麼,何為5年保存期?該負責人解釋説,這指的就是逾期資訊的展示時間,比如:假設你的個人信用報告中有今年1月份的逾期還款記錄,只要你還清了應還欠款,到了2018年1月就不會再記載在徵信記錄中了。“不過,值得注意的是,5年期限的起點是從逾期還款者還清欠款後的那天算起;如果一直不還,説明逾期還在發生,就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
信用誤判個人可提出異議要求更正
那麼,不良信用記錄是不是完全不能修改呢?也非如此。據悉,如果個人認為徵信機構披露的個人信用資訊不準確、不完整、不相關或者已經過時的,可以向徵信機構提出異議,要求予以更正。
據了解,對於個人提出異議後,徵信機構可以根據被徵信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及時對其個人基本資訊予以不相關或者已經過時的更正。被徵信個人對其個人基本資訊以外的個人信用資訊提出異議的,徵信機構應視情況分別處理:(1)異議資訊經核實確有必要更正的,徵信機構應當及時予以更正;(2)異議資訊經核實無須更正而被徵信個人仍持有異議的,徵信機構可以對異議資訊不作修改,但應當標明被徵信個人的異議和相應理由;(3)異議資訊無法核實的,徵信機構可以根據被徵信個人的要求對異議資訊進行更正。
出現負面記錄要儘快重建守信記錄
那麼,要是形成了信用“污點”,市民想改正又沒到保存期該怎麼辦?
據了解,如果信用檔案中出現了負面記錄,應儘快重新建立企業、個人守信記錄,比如,個人逾期還款,就要把已經逾期的款項儘快還上,避免出現新的逾期、産生新的負面記錄;個人應當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養成良好的意識和習慣,對於日常消費、貸款和各類交費,要注意還款期限,採取有效的提醒措施,確保每筆貸款和信用卡按時還款。若是企業失信,也要在接受處罰的同時積極整改,儘快重新建立企業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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