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出臺外來人員異地高考實施細則
要在廣西異地高考,請仔細看哦
細則對考生父母“住所”與“職業”相關材料有了詳細説明
核心提示
今年的普通高考已隨著新生陸續開學報到畫上了句號,2014年的普通高考報名又將提上日程。記者從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獲悉,近日我區已出臺《關於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如果你是外來人員隨遷考生,或你家孩子明年要在廣西異地高考,不妨仔細看看這一《細則》,以便及早準備相關材料。
《細則》最大亮點
詳細説明父母其中一方合法穩定住所及職業
據了解,去年12月底,我區出臺了《關於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我區參加升學考試的意見》(本報2013年1月1日第2版曾作報道)。近日,我區又制定了異地高考的實施細則,對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以下簡稱外來人員)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應具備的條件,及報名時需要出示的證明材料等,都提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和要求。
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有關負責人介紹,《細則》的最大亮點,是對此前有關規定中提到的“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具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和合法穩定的住所”做出詳細的説明。另外,凡是要求提供“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穩定職業”證明材料的,也作出了詳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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