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自治區公安廳了解到,經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協商確認,增加開放南寧等13個城市為第三批大陸居民赴臺個人遊試點城市,南寧市赴臺個人遊業務於今天正式啟動。同日,南寧市(含所轄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正式受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個人遊簽注業務。
據介紹,從8月28日起,南寧市居民(含所轄縣)及暫住在南寧市(含所轄縣)且符合流動人口辦證條件的大陸居民可向南寧市及所轄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交驗身份證、戶口本原件並提交複印件(符合流動人口辦證條件的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即可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個人遊簽注。辦理赴臺個人遊相關證件收費標準:《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30元/本,一次有效簽注20元/項。具體辦證申請材料可登陸廣西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電子政務平臺(http:∥www.gxcrj.com)上的“辦事指南”欄目了解詳情。
申請人持有效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個人遊簽注,通過委託南寧市有資質的赴臺旅遊組團旅行社代辦臺方的“入臺許可”後,可自行赴臺個人遊。目前,南寧市具有資質的赴臺旅遊組團旅行社有兩家,分別為廣西中國國際旅行社、廣西中國旅行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