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近日下發通知,確定2013年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下限。根據這一標準,2013年南寧市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單方月繳存額上限均比上年提高198元。
記者了解到,當前南寧市將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為12%,職工月繳存工資基數上限為南寧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據統計部門數據,2012年南寧市轄區內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6717元,因此2013年度南寧市單位和個人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各為1402元,合計為2804元。
南寧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同時對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作出規定。通知明確,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為5%”的規定,參照南寧市2012年1200元/月的最低工資標準,設定2013年度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各為60元,合計不低於120元。
2012年,南寧市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上限各為1204元,下限各為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