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優
不同高校漲幅不同
據了解,由於現行的學費收費標準不管是不是優質專業、特色專業,都實行同樣的收費標準,使我區高等學校在建設優質專業、特色專業方面不敢投入,從而對提高我區高等教育品質帶來影響。今年5月17日召開的聽證會上,有高校代表提出,聽證方案擬定的“經自治區教育廳批准的特色優質專業,可在擬定的最高限額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10%,特色優質專業不超過全區普通高校專業總數的30%”的規定,對優質專業、特色專業遠遠不夠,建議收費上浮20%~30%。
記者了解到,在制定新的高校收費標準時,這一要求被採納,三廳局要求,對不同層次辦學水準的高校實行優質優價。其中,經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批准的特色優質專業,可在上述最高限額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平均不超過20%,特色優質專業不超過全區普通高校專業總數的20%。對列入國家“211工程”的院校,學費標準可上浮平均不超過30%;對設有博士點的院校,學費標準可上浮平均不超過20%。以某高校特色專業——新聞學(本科)為例,調整後的收費標準為4200元/生·學年,如按特色專業上浮平均不超過20%的規定,最高可收到5040元/生·學年,充分體現了優質優價原則。
三廳局要求,各優質、特色專業的具體學費收費標準,必須由各高校提出方案報自治區物價局核定後執行。需要超過上述“優質優價”標準的,必須報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三廳局聯合審批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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