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城中村不少房東不繳納出租房屋稅,導致租戶到社區或村委開證明時“卡殼”,相關部門表態
居住證辦理不得與其他收費掛鉤
近段時間,不少來南寧務工的人員遇到這樣一個坎,由於所居住的房屋屋主因各種原因不繳納出租房屋稅,導致他們無法在所居住的社區或街道辦開具居住證等證明,不少人因“耗不起”而不得不替房東掏腰包。
記者調查發現,出租房屋稅的繳納與社區或街道辦的考核掛鉤,他們不得不將費用的收取“卡”在日常事務中,然而,此舉為難的並不是戶主,而是租戶。面對“房主欠稅租戶買單”的現狀,相關部門表態,居住證的辦理,絕對不允許與其他收費掛鉤
投訴
租住“欠稅房”無法開證明
湯先生是外省人,做的是直銷業務,目前在南寧市五一路富德村內某一自建房內租房居住。根據工商登記需要,去年,他把公司地址挂靠在所住房子處。今年5月底,由於手中所持的經營許可證已經到期,他得拿著租賃合同、産權證明、營業執照、居住證等到當地工商所重新登記。
由於城中村內自建房大多沒有産權證明,湯先生只能到富德村村委出具相關居住證明。讓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當他到村委的流動人口管理站開具證明時,該站工作人員卻拒絕為其辦理,稱其所住房屋屋主沒有繳納出租房屋稅,只有交清稅後才行。
遇到這樣的情況,湯先生直呼難以理解,“交不交稅是房東的事情,和租戶無關”。可最後,急於開具證明的他只能替房東繳納了所欠稅費。
與湯先生有同樣煩惱的還有居住在萬秀村的外來務工者農先生,他告訴記者,由於辦證需要,他需到村委出具證明辦居住證,但村委相關人員婉言稱,根據稅務部門規定,房屋若欠出租房屋稅,村委則不能開具證明,“這是哪門子規定,純粹是為難我們這些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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