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放第一筆保障房建設貸款3000萬元,利息所得將用於廉租房建設等用途。隨著《南寧市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援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施行,南寧保障房建設又多了一條資金渠道支援
首筆保障房建設公積金貸款發放
獲得首筆貸款的項目是中房·碧翠園B組項目。該項目建築規模為12.72萬平方米,投資規模4億多元,其中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1.86億元。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説,南寧市于2012年9月列入利用住房公積金支援保障性住房試點城市。中房·碧翠園B組項目是南寧市申報獲批的試點項目。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在優先保證繳存職工提取和個人住房貸款、按上年末住房公積金餘額的規定比例留足備付準備金的前提下,可將30%以內的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用於發放項目貸款。中房·碧翠園B組項目建設獲得公積金貸款,為往後符合條件的保障房項目申請公積金貸款樹立了流程規範。
三類保障房建設項目可申請
怎樣類型的項目有資格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呢?
根據《方案》,只有經濟適用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規劃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房(以下簡稱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房)和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項目,方可申請此類貸款。貸款嚴禁用於商品住房開發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其他項目建設。
但並非所有三類保障房建設項目都能貸款成功。有關負責人説,《方案》對貸款申請人、貸款項目認定條件方面都作了嚴格規定。放貸的風險由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為保證公積金的安全,他們只在符合《方案》規定條件的項目中,挑選資質優良又有貸款需求的對象發放貸款。具體的放貸規模,還需看南寧市政府的計劃、申請貸款項目的情況來定,並非30%以內的資金都放貸完畢。
公積金繳存職工可優先購買
《方案》提到,利用項目貸款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必須嚴格按有關規定確定供應對象。同等條件下,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優先購買和租賃。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公積金制度本身為保障居民住房而設,公積金是個人及個人所在單位共同繳納的錢。申請保障性住房有嚴格的條件限制,只有符合申請保障性住房條件且繳納公積金的職工,才能享有優先購買權。
利息用於建設廉租房等用途
根據《方案》,經濟適用住房、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房建設貸款的最長期限不超過3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10年。項目貸款利率按照5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浮10%執行,並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變動作相應調整。貸款到期後,貸款本息必須全額收回。
據了解,目前南寧市5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4.5%,保障房建設項目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利率,在此基礎上上浮10%,即4.95%。當前發放的第一筆3000萬元貸款,假設貸款時長3年、按季度付息,3年後將産生445.50萬元利息。隨著貸款規模的擴大,利息會逐漸增多。
這些利息歸誰呢?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説,發放給保障房建設的貸款所得利息收益,屬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城市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及國家允許的其他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公積金貸款減輕開發商盈利壓力
同樣要支付利息,保障房建設項目利用公積金貸款,明顯比商業貸款划算。根據《方案》及目前的利率情況,開發商建設經濟適用房,貸款3年的利率是4.95%。開發商若向銀行申請1至3年的商業貸款,當前基準利率為6.15%。銀行還會根據開發商狀況、貸款數額等條件,上浮5%至10%。
記者利用一款商品房開發貸款計算軟體計算,假設開發商申請商業貸款3000萬元、貸款期3年、按季度付息算,開發商3年後需支付581.18萬元至608.85萬元(按基準利率上浮5%~10%算)利息。利用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利息差距可達136萬元至161萬元。
中房集團南寧房地産開發公司獲得《方案》施行後的第一筆貸款。該公司財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利用公積金貸款,利息上就可省下一筆錢,減輕了開發商的盈利壓力。
此外,雖然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準入門檻、管理流程很嚴格,但對具有優良資質的開發商來説,公積金貸款環境要優於商業貸款。如抵押率方面,開發商在商業銀行可能只貸到抵押物價值的50%,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有可能達到60%或70%。如此,公司獲得的資金就寬裕許多,有利於全面鋪開保障房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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