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公安部門日前出臺系列措施整治交通違法,對出現輕微事故不及時撤離、帶頭闖紅燈、公交車和計程車嚴重違法等八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律給予處罰。
這“八個一律”的具體內容為:對帶頭闖紅燈、不聽從勸阻的行人和非機動車,一律予以罰款處罰;對嚴重影響道路通行的亂停亂放車輛,一律實施拖離處理;對市民投訴的公交車、計程車嚴重違法(章)行為,經查屬實的,對駕駛人一律予以停運整頓;對機動車有5次(含)以上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當事人經告知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接受處理的,一經查獲,一律予以扣留機動車,強制當事人接受處罰;對利用機動車佔道進行流動擺賣貨物的行為,一律予以清理出機動車道,並依法進行處罰;對發生輕微交通事故符合現場撤離條件而不及時撤離,造成交通堵塞的,一律予以處罰;對不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一律予以處罰;對阻礙、妨礙執法人員執法的,一律給予行政拘留,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為使輕微交通事故發生後不造成交通擁堵,南寧市還將新增7個理賠服務點促進事故快處快賠。據介紹,公安交警部門將加快制定出臺《南寧市輕微財産損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暫行辦法》,對道路上發生的未造成人員傷亡、每方車輛損失在5000元以內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先撤離、後處理”的原則,引導當事人及時撤離現場,避免造成交通擁堵。在市區現有的3個輕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賠服務中心的基礎上,2013年,分別在江南區、西鄉塘區、興寧區和青秀區4個城區共新增7個理賠服務點,進一步方便駕駛人快處快撤輕微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