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監督抽測不得收費
《規定》:縣級以上的環保部門要依據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開展環保監督抽測,主要包括機動車停放地抽測和道路抽測。城市環保部門可以採用遙感等方法篩選高排放車輛來抽測。環保監督抽測不得收費。環保檢驗中,發現同一車型中排放超標車輛數量超過10輛且超標比例高於5%的,城市環保部門要填寫《排放超標集中車型報告表》,並向環保部報告,該表將作為對機動車生産企業進行環保一致性檢查的依據。
解讀:《規定》對各地環保部門提出了不少硬性指標要求,以確保汽車尾氣達標排放。其中包括開展環保監督檢測,以及對列入國家環保達標的車型進行後督查。尤其是要求某一車型的車輛在出廠時要達到國家的相應環保排放標準,如果該車型在使用一段時間後,出現一定比例的排氣污染物檢驗超標,且超標比例相對較高時,該車型的生産企業將被進行環保一致性核查,將從源頭上督促生産企業從生産環節進行整改。
此外,為保證機動車環保檢驗品質,《規定》要求,省級環保部門要負責對環保檢驗機構進行監督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少於50%;城市環保部門負責對轄區內環保檢驗機構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每季度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此類機構間的比對實驗。
南寧仍需做準備工作
《規定》:本規定自2013年5月1日起執行。
解讀:就南寧市而言,雖然此前去過別的城市進行調研考察,也大致了解如何開展機動車環保檢驗管理工作,但畢竟沒有經驗。《規定》的出臺對南寧市下一步規範開展機動車定期環保檢驗等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但是,由於廣西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和相關的機動車排氣環保檢驗收費標準尚未正式頒布實施,全區各地目前還無法對在用車開展定期環保檢驗工作。因此,南寧市目前只能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充分準備和一些前期的基礎性工作。
[名詞解釋 ]
輕型汽油車
列入國家環保達標車型公告的新購置輕型汽油車,主要是指最大總品質不超過3500公斤的M1、M2和N1類車輛,具體分為兩類:第一類輕型汽油車為設計乘員數不超過6人(包括司機),且最大總品質點2500公斤的M1類車;第二類輕型汽油車為除第一類以外的其他一切輕型汽油車,最大總品質在2500~3500公斤的小貨車、7座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