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鹽業部門整頓市場
漲價取證難處罰難
“國家對食用鹽實行專營制度,食鹽從出廠到零售環節都應統一執行國家規定的價格。零售商擅自改動價格是不允許的。”南寧鹽務管理局鹽政科負責人毛殿傑説,近段時間以來,他們也接到大量群眾投訴此類情況。據他們調查,漲價主要集中在江南區,其他城區也有,但不明顯。為此,該局決定從4月起,開展為期3個月的市場整頓專項行動。短短幾天,已初步破獲兩起涉鹽案件。
王桂民上月底剛被任命為江南片區的鹽業銷售經理,他這些天每天都到轄區各客戶處走訪接觸,督促不要漲價。他認為,之前的配送服務不到位,終端零售商難以直接從鹽業公司進貨,只能向中間商進貨。標價1.5元/包的平價鹽賣到1.8元、2元甚至2.5元,主要原因是中間商提高了價格。他建議市民到超市購買平價鹽,因為超市直接向鹽業公司進貨,會嚴格執行國家定價。
毛殿傑説,對於零售商擅自漲價賣鹽,鹽業部門沒有行政執法權,只能由物價部門和工商部門來處理。鹽業部門能做的,就是取消漲價商的零售資格,停止向其供貨。但你不給他貨,他還是能從別的渠道要貨,經過層層加碼,食鹽到終端的價格就更高了。
一名物價執法人員説,要調查零售商漲價,一是取證難,零售交易通常沒有價格牌,都是口頭詢價,老闆見到執法者,肯定按原價賣;二是不好處罰,按照《價格法》的相關規定,對違法者可處以最低5萬元最高200萬元的罰款。可做零售的都是小本生意,1.5元的鹽漲到1.8元來賣,違法所得也只有3角。因此,他們執法時都是以教育為主,責令改正。但執法者一走,商戶照樣我行我素,執法部門也沒有更好的整治辦法。
深度
宏觀背景催生漲價
自上而下均要洗牌
南寧食鹽零售市場的價格波動,已不是第一次。在2011年3月、2012年2月和10月,都出現過較大規模的食鹽漲價現象。在自治區有關部門的干預下,市場秩序才得以恢復正常。王桂民説,經濟發展這麼多年,什麼東西都漲價,唯獨鹽的價格沒變。賣鹽本來就利潤薄,銷量也不大。批發和零售商不約而同都有漲價的衝動,只要一有風吹草動,就會有人囤貨惜售,乘機提價。
一個大的背景是,去年6月,中國鹽業總公司啟動“科學用鹽促進健康行動計劃”,提出要在2015年,全面實現國民用鹽觀念的轉變和提升。主要舉措就是,加快低鈉鹽産品的研發和推廣。毛殿傑説,按照國家的計劃,各大鹽廠提高了低鈉鹽的産量,相應地平價鹽的産量就下降了。而廣西並不産鹽,在這方面可以説是受制於人。
除了生産商,銷售商也希望多賣高價鹽,少賣低價鹽。在7種鹽品中,售價最低的是500克鋁塑袋裝加碘精製鹽,零售價1.3元,但記者3天裏走訪了多處,沒有見到一袋。有零售商就認為,鹽業公司在有意識地調整供應結構,使低價格低利潤的鹽品淡出市場,讓群眾接受高價鹽。
此外,這次平價鹽供應收緊或與南寧鹽業分公司內部變動有關。記者通過多個渠道獲悉,3月底,南寧鹽業分公司人事震動,自治區鹽業公司派出工作組,進駐南寧分公司整改。毛殿傑、王桂民等每人平均係臨危受命。新的班子採取大刀闊斧的改革措施,將南寧市場按城區分片管理,落實責任到人。他們希望通過調整供應結構,對經銷商抓大放小,重點扶持講誠信的合作夥伴,進一步整頓當前混亂的市場秩序。
鹽業公司一名不願具名的中層人員説,零售商隊伍將重新洗牌,那些有過囤貨漲價記錄的零售商會被逐步清理。為此,鹽業公司只對大超市、醫院和學校按量供應平價鹽,對零售商則有所選擇地供貨,有的乾脆斷供平價鹽,“既然你喜歡高價賣鹽,就只給你高價鹽賣”。對公司的這項措施,該中層人員表示個人持保留意見。他説,公司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客觀上加劇了零售市場的平價鹽供應缺口,最終會殃及消費者。
有資深業內人士表示,作為專營主體,鹽業公司有義務提供品種豐富的鹽産品。作為經營者,銷售商又必須自負盈虧,勢必主推利潤較高的鹽品。零售商希望代理單一壟斷的鹽産品,以圖營利。而消費者則不在乎鹽的名目,只對價格敏感。現行的食鹽專營體制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已是業內共識。如何做到三方都受益,或許只能期待停滯多年的鹽業體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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