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境內,以田園風光、自然生態、特色景觀、歷史民俗、農耕文化、休閒農業、名村名鎮等鄉村旅遊資源為主要吸引物,以具有一定數量規模且地理較為集中的鄉村房屋、建築設施和農民、漁民家庭為接收單位,具有觀光、遊覽、餐飲、體驗、娛樂、學習、購物、休閒、度假等功能並正式開業接待旅遊者1年以上的鄉村旅遊區,均可申請鄉村旅遊區品質等級評定。這是將從4月15日起開始實施的廣西鄉村旅遊區品質等級劃分與評定標準的內容。
鄉村旅遊區的基本要求主要考核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安全標準、衛生、環境及服務品質等方面。根據鄉村旅遊區的基礎設施建設與服務品質要求,可劃分為五個等級,每個等級要求各不相同,等級越高,表示鄉村旅遊區品質與服務水準越高。鄉村旅遊區品質等級形式用五角星圖形表示,有一星級至五星級不等。未經等級評定的鄉村旅遊區不得使用鄉村旅遊區等級標誌。
對於已經評定等級的廣西鄉村旅遊區,各設區市旅遊局將加強日常管理,要求重點做好黃金周、節假日等重要旅遊時節的服務品質監督和安全檢查,處理遊客投訴,適時培訓鄉村旅遊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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