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或服務期滿當年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或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相應的職位。
13、基層工作經歷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截止時間如何界定?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基層工作經歷、服務期、現役、辭退、工作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3年3月6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14、職位計劃表中所要求的學歷是否為報考人員所獲得的最低學歷?
職位計劃表中所要求的學歷為報考人員所獲得的最低學歷。如職位學歷條件規定為“專科”的,包含專科及以上學歷層次。學位條件同理。
15、第二(雙)學位的專業能否視為符合職位專業資格條件?
國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認可的第二(雙)學位,其專業可視為符合職位專業資格條件。
16、輔修專業能否視為符合職位專業資格條件?
輔修專業(包括獲得輔修專業學位)不視為符合職位專業資格條件。
17、報考人員取得和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時間有什麼要求?
應屆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畢業生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及學位證書並提供面試資格審查單位;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及其他報考人員必須在2013年3月6日前取得學歷及學位證書並按規定時間提供面試資格審查單位。
18、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中的“公安專業”如何理解?
公安專業畢業生是指在招生錄取工作中嚴格按照《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執行,招生錄取前按照人民警察條件進行體能測評和考察政審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