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兩級法院連續兩年的“反規避執行夏日風暴”,讓很多“老賴”現了原形。1月30日,南寧市兩級法院再度聯手,首次統一開展執行“春節行動”,查查“老賴”家底,看看他們有無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簡稱“限高令”)。當日,法院的突擊行動讓不少“老賴”措手不及,多名“老賴”當場還款125萬多元。14名“老賴”拒不還款,被處以15天的司法拘留。
1月30日上午8時30分許,南寧市兩級法院160多名法官、幹警分頭行動,分赴他們提前調查好有能力履行還款義務,卻又想方設法逃避的“老賴”住所或公司,重點對違反“限高令”的“老賴”,以及有拒不申報、不如實申報財産行為的“老賴”,進行集中處罰。
據悉,按照“限高令”的規定,個人或者公司有欠款不還行為被限制高消費後,個人不得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如果被執行人為單位的,則禁止該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等人員出行時不能用單位資金購買機票,乘坐飛機等交通工具。
可如何認定這些被執行人有乘坐飛機的行為?此次行動中,南寧市兩級法院有效利用執行聯動機制。針對被執行人違反限高令乘坐飛機等現象,2012年底,南寧市中級法院向航信部門發函,請對方協助查詢“老賴”個人或“老賴”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乘坐飛機出行的情況,以便收集證據實施相應處罰。航信部門積極配合,共向法院提供了28名“老賴”個人或“老賴”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近兩年乘坐飛機的記錄共計200條。執行法官當天馬上到府,對“老賴”單位法定代表人違反“限高令”乘坐飛機進行了調查。經過調查,雖然被調查每人平均為因私乘飛機外出,但是法院還是給予了訓誡處理。
據了解,經過一天的專項行動,當日,兩級法院共對140名“老賴”的住所及公司進行了強制搜查或傳喚。除部分“老賴”下落不明外,共對28人進行訓誡,4人被處以4萬元的罰款,拘留14人。有62件案件當場履行,成功執行125.3萬多元,有10件達成和解協議。
據悉,自2011年開始,南寧市兩級法院重點開展了反規避執行專項行動。其中,僅2012年,南寧市兩級法院執結案件1742件,7.4億元執行款被追回。“老賴”自動履行2370多萬元,共438件。今後,南寧市兩級法院將形成在重大節假日前集中執行的制度,通過開展專項活動,讓“老賴”無處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