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軍未就業家屬每人每月補助300元
對隨軍未就業家屬,自治區將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標准予以補助,全額發放給個人。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還將加大市場調節、雙向選擇就業指導力度,提供必要的職業介紹和培訓。同時,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為隨軍家屬提供求職、招聘、就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隨軍家屬因所在企業破産、停産等原因失業的,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在1年內至少提供1次免費職業指導和3次免費職業介紹。
按照要求,有生産任務的企業,不得隨意裁減隨軍家屬。確因企業停産或生産經營遇到困難等原因被裁減的,隨軍家屬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享受有關待遇。企業需重新招收人員,應優先錄用被裁減的隨軍家屬。隨軍家屬因企業生産經營困難等原因被安排待崗的,企業應按規定發給其待崗期間基本生活費。
開展技能培訓增強隨軍家屬就業能力
在社會保障方面,《暫行辦法》要求,就業的隨軍家屬及其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用人單位須依法為隨軍家屬繳納社會保險費。未實現就業的隨軍家屬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可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個體工商戶或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辦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費用由個人承擔。
失業的隨軍家屬,辦理失業登記後,其失業登記檔案由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保管,並減免各項管理費用。
為了增強隨軍家屬就業競爭力,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駐軍政治機關負責和實施隨軍家屬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每年為隨軍家屬舉辦各類職業技能培訓班並進行職業技能鑒定。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並符合補貼條件的,按規定每人每年可以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並符合補貼條件的,按規定可享受一次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所需資金由隨軍家屬所在地財政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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