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訊(記者 邱蕓麗 實習生 韋彥青)自治區直屬駐邕單位公務員門診醫療補助由“暗補”變“明補”。這是記者昨日(8日)從最近出臺的《自治區直屬駐邕單位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規定中了解到的消息。新辦法出現兩大變化,其一是將一年可以報銷的錢,一次性提前打入個人醫保賬戶;其二是用不完不作廢,可以逐年累積。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醫保處副處長黃宏謀表示,《實施辦法》出臺之前,在區直醫保公務員門診醫療補助中,分在職人員、退休人員和醫療照顧人員三個檔次。一年之內,每個檔次的門診費用補助標準不同,在職公務員為1600元以內,可以報銷55%;退休人員為1800元以內,可以報銷65%;醫療照顧人員為2000元以內,可以報銷90%。新《實施辦法》中,補助標準沒有改變,但方式出現了變化,由“暗補”變為了“明補”。
《實施辦法》的對象範圍是三類人,分別是公務員法中規定的公務員,相關部門批准參公的事業單位,以及原享受公費醫療的事業單位人員。廣西區直大概有7萬多公務員享受這一待遇。
新辦法從2010年1月1日起實施。目前,南寧市的公務員門診醫療補助從2001年已經開始實行了“明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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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暗補”
參保的區直公務員到門診看病發生費用才有補助,不發生費用,不得補助。且看了病補助沒有達到規定額度,不能留到下一年使用。
舉例:一位在職公務員生病看門診,需要100元醫藥費,按規定可以報銷55%,他個人要出45元,此外的55元,醫院會記賬下來,由醫保部門結算。在一年之內,門診醫療補助總額為1600元×55%=880元,超出部分不給補助。如果他一年內在門診看病只有1000元,沒有達到1600,只補助1000元×55%=550元,剩下的作廢。
何為“明補”
就是將個人一年門診醫療的補助標準(880元/1170元/1800元),在每年的一月份,一次性打到個人醫保賬戶上,用於個人門診看病時的補助。用不完,到年底也不作廢,可以積累。對於新增公務員,上半年入編的,按在職人員標準一次性劃入880元;下半年入編的,按在職人員標準的50%(440元)一次性劃入個人賬戶。
為何修改
杜絕個別人因一年都不看門診,年底時,突擊到醫院就診拿藥,或到區直醫保定點藥店買藥品或日用品、保健品,浪費醫療資源。“明補”以後,將有效遏制年底集中“就診看病”或到定點藥店突擊拿藥的情況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