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辦繼22日召開了《南寧市停車場管理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草案)》立法聽證會召開之後,為更廣泛地徵求各方意見,又于昨日召開了《辦法(草案)》立法論證會,來自社會各界的11位專家代表出席併發表了各自意見。
【如何區分停放與保管責任】
《辦法(草案)》第十四條對公共停車場經營管理者的職責作了明確規定。第十七條表示,經營者除遵守第十四條規定外還應當履行其他一些職責,其中第四款提到:配備安全防範措施和管理人員,履行停放車輛的安全管理義務。
那麼,這是否意味著公共停車場應該提供保管服務?在論證會上,有專家提出了這樣的質疑。對此,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羅義學答覆,《辦法(草案)》中所涉及的經營管理者的職責中不包括保管服務。
有代表提出,《辦法(草案)》中沒有明確區分保管服務收費與車位停放服務收費,如果發生車輛丟失或損壞問題,容易造成無法定責。
據了解,目前南寧市大部分公共停車場都有公示,停車場不承擔任何保管責任。羅義學表示實際上場地類停車場都應負有保管責任。
為此,有代表提出,應該以區別收費的方式來標示公共停車場是否負有保管責任。停車收取的費用高,則付保管責任。對此,有代表提出,收費標準並不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但是區別收費標準可以加速扭轉我市停車從“地面停車往地下走”的趨勢。有代表則表示,應該明示專用場地,具備所定條件和規定的公共停車場地就必須負有相關的保管責任。
有代表提出,現有的《辦法(草案)》並無法解決實際情況中存在的停放與保管責任的區分,建議不在《辦法(草案)》中體現。
【城市道路規劃能否增加專用停車帶】
《辦法(草案)》規定,公共停車場經營管理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在出入口的顯著位置設置停車誘導、停車場標誌和資訊公示牌;在停車場內施劃停車泊位線,設置出入口標誌、行駛導向標誌、彎道安全照視鏡、坡(通)道防滑線;配置必要的通風、照明、排水、通訊、消防、監控等設施;維護停車場內車輛停放秩序和行駛秩序;依法阻止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和垃圾、渣土的車輛在停車場內停放;保持停車場環境衛生整潔。
有專家提出:“如果貨車或者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允許停在公共停車場,那麼類似問題如何解決?”由於該條款中所提到的“依法阻止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和垃圾、渣土的車輛在停車場內停放”有專家認為,貨車運輸難免産生條款中所述行為,而違反條款將導致這類車輛“無處容身”。
“能否考慮為他們規劃一些專用停車場?”有專家建議。同時,他建議區分、客車、貨車或裝載危險品車等類,並以此類別為依據按不同標準規劃相應的停車場。
另外,有專家建議,在以後的城市道路規劃中,可增加專用停車帶,如可在非機動車道與綠化帶等地之間增設停車場,以解決“停車難”問題。
【短時免費停車到底有多短?可否設置免費車位】
《辦法(草案)》中第三十四條提到,道路停車採取按停車時間計費的,可以根據周邊區域的道路交通狀況採取短時免費停車和累進計費的方法計費。“短時免費到底有多短?是一分鐘,還是三分鐘,還是半小時?”有代表在論證會上提出。
據了解,目前,南寧市共設置了約5000多個道路停車泊位,其中有約2000多個是免費道路停車泊位,多分佈在江南區、良慶區和邕寧區等非繁忙路段。會上,不少代表認為應該多劃出一些免費車位,供車主短時辦事停車用。
南寧市現行的免費停車時間為兩分鐘,“吃碗粉要十幾分鐘,而停車就要兩三元,兩分鐘的停車時間哪夠用?”專家認為,應在《辦法(草案)》中體現,如果路面停車時間在十五分鐘或半小時內,免收停車費。此舉既方便車主辦事,也能提高車位的利用率。
【單位停車場夜間可否對外開放】
不難發現,南寧市的停車場一到晚上便會呈現出“擁擠”與“冷清”兩種對比鮮明的景象。一些單位的停車場一到晚上便空空如也,而小區等地的停車場停車位卻不夠用,有些車主乾脆在“別處”過夜。針對此種情況,有代表表示,這既不方便管理,也給車主帶來了一些車輛安全隱患。
“能否鼓勵單位停車場夜間對外開放?”有代表提出此建議。他建議,能否鼓勵私家車集中的大型社區附近的企事業單位停車場,夜間向社會車輛開放,以解決大型社區的停車難問題。
自治區人大的有關代表也表示,有些單位大院到了晚上有大量的車位空著,如果將這些空余的停車位對外開放,既能充分利用停車位資源,又能為單位創收,應該提倡鼓勵。
也有代表提出,2010年元旦將要實施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鼓勵單位內部停車場和停車泊位向社會開放,《辦法(草案)》中應該體現相關條款 。
【能否明確小區停車場收費分配】
對於小區停車場的收費問題,在《辦法(草案)》中有相關規定:居住區內的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按照物業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其停車收費應當嚴格執行價格管理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公式服務內容、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依據以及監督電話。
聽證會上有專家表示,南寧市部分小區在公共道路上劃出停車位,部分外來車輛進出小區“不過夜停一次5元,過夜收8元”已經成為慣例,那麼“這筆停車費該如何分?”該專家提出質疑並建議,應明確一個收益的流向劃分制度。他表示,兄弟省市對於這筆資金的分配,有的是三七分,有的是四六分。建議南寧市效倣其他省市做法並在《辦法(草案)》中體現。(記者 王煜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