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訊(記者邱蕓麗 實習生黃瑩瑩) 17日,記者從南寧市人事局獲悉,貫徹落實南寧市《關於加強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的有關申領辦法已經出臺。2010年7月1日前,在南寧市行政區域內註冊納稅的企業,只要接收了南寧市生源2009屆高校畢業生,並簽訂兩年以上(含兩年)勞動合同的,可由財政根據屬地原則,按每接收一名高校畢業生補貼2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崗位補貼。
“由於我們對人才的需求量大,今年就招收了六七十名畢業生。看了報紙後知道接收畢業生可以獲得補貼,但是我們還不知道怎麼申領。”廣西萬聲通訊公司人力資源部主管張曦告訴記者。
企業應當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日至15日,向註冊納稅所屬地的縣、市人事部門提交一次性崗位補貼申請表及所接納應屆畢業生的報到證等材料,申請上一季度的補貼。
企業得到一次性崗位補貼後,如在合同期內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須全額退回財政補貼資金。此外,高校畢業生在合同期內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今後不得享受任何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優惠政策。
張曦説,高校畢業生剛畢業,目標不夠明朗,一次性補貼會為企業和員工的發展提供一個穩定的環境,有利於公司開展培訓計劃。廣西景典鋼結構有限公司的行政人事部經理周長明認為,這項政策有助於企業調整思路,引導企業在招聘員工時可以考慮不總是以“有經驗”為標準而錄用畢業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