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國企領導人員不廉潔從業造成的後果十分嚴重……”9月13日,我區主要國有企業的上百名企業高層認真聆聽了國務院國資委紀委副書記邵春保關於國企領導廉潔從業的講課。
當天上午,自治區國資委監管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培訓班在南寧舉行。會上,邵春保應邀就今年7月中央頒發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等反腐倡廉重要文件進行了詳盡解讀。
在新出臺的《若干規定》中,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的各種行為作出了細緻詳盡的規範,其中將在企業改制、兼併重組以及投資、融資、擔保、拆借資金、委託理財等金融領域的違法違紀行為的監管置於重要位置。
此外,《若干規定》的一個亮點就是進一步明確了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措施,增加了制度的約束力,明確提出警示談話、調離崗位、降職、免職等處理措施,以及相應的經濟處罰辦法與任職限制。
培訓班結束時,自治區國資委相關負責人強調,各企業要對照《若干規定》的要求,把廉潔從業各項要求落實到企業權力運作的全過程,實現廉潔從業工作與企業改革發展、經營管理相互融合、相互促進,推進企業健康科學發展。(記者/唐群峰 實習生/陳名 李誠宗) |